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和《中共双江自治县委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通知》(双发〔2023〕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阳光下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给予公开,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双江自治县。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内容:全县2023年拟开发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力的监测帮扶对象)73人资金70.08万元(与各乡镇已开发使用的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不重复使用),使用期限1年,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待遇。
四、项目建设时限: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
五、项目投入资金:70.08 万元。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83-7625151
全国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