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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统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双江自治县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24-09-06 10: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双江自治县统计局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必须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已办理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人员;(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胜任岗位工作基本身体条件;

4.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年龄在22—35周岁之间;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统计局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020室)。联系人:李贵菊。联系电话:0883—7621683。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注: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请到县人社就业服务中心核查)

(五)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确定公示人选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五、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双江自治县统计局签订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其他,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本人户口本、毕业证(有学位证提供学位证)、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现已在公益性岗位或原已开发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

双江自治县统计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