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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安排部署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zfb   时间:2016-09-07 05: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县林业局安排部署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作者:zfb 时间:2016-09-07 05: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9月6日,县林业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全县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会议组织观看了6月份以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关于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集体林权流转不规范的《引“凤”不成,赔了“梧桐”》、《林权没了,希望断了》、《林权不是“唐僧肉”》、《公益林怎么姓了“私”》等4次集中报道,让全体林业干部职工以史为鉴、引以为戒,从思想上领会省市领导批示和指示要求,在行动上积极主动进行排查、自查自纠。

  传达了省、市召开的相关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一是明确了从今年9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4个月的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集体林权流转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二是围绕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用12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彻底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自查自纠排查工作,对214国道、县乡公路、乡镇周边、城镇面山、河流等范围内的采石、采矿、采沙、采木、采脂等“五采”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或停采通知要求,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三是报请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全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上报政府实施。四是以开展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典型案件,遏制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行为的发生。五是由县林权交易中心对近年来的集体林权交易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家底,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为下一步集体林权不动产交易把好关,规定原则上集体林权不得进行私自交易,如需流转必须层层报批,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等方式流转。六是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指定专人全程跟踪、记录、拍摄,对一些典型案件、事例及时进行报道,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林业生态保护事业,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营造落实林业改革发展政策的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要求,在积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当前各项林业工作,特别是高价值经济林木种植、新一轮整改复耕、陡坡地生态治理、易地扶贫搬迁林地报批服务等生态精准脱贫工作,必须常抓不懈,直到抓实、抓好,抓出好成绩。(县林业局 苏义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