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秩序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研究,拟对双江自治县贝米路44号临街商铺进行公开竞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坐落于双江自治县贝米路44号(现残联一楼),门牌号:44-6、7、8号,出租房屋面积约64.8㎡。现由双江自治县国有资本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该资产无债权债务。
二、竞租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5日期间到双江自治县体育馆1-13号报名并获取竞租文件。
2.竞租时间:报名时间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我公司通知为准)。
3.竞租地点:双江自治县体育馆1-13号双江自治县国有资本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管理运营服务中心。
4.本次竞租公告仅在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及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若内容发生变更的,双江自治县国有资本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按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招租活动日期相应顺延。
三、竞租起始价、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1.竞租起始价:18662元/年。
2.租赁期限:3年。
3.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四、标的物经营业态范围
根据竞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部门关于业态经营的相关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原则上经营业态应与标的物所处地段相符,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活动,竞租者应服从我公司管理。
五、成交结算及违约责任
1.报名的竞价方需在报名时间内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及相关信息详见招租须知),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我公司以保证金到账指定账户为准通知参与竞价,未缴纳保证金的报名者,视为放弃本次公开竞价,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竞租意向人已知悉本次公开招租的规则及对该标的物的现状及周边情况等所有信息无异议。
2.承租人必须在竞租成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缴纳合同规定款项,承租人逾期不签合同或不付清租金押金的,本公司将再行竞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83-7621993
七、未尽事宜,详见竞租须知
本公告解释权归双江自治县国有资本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双江自治县国有资本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