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提高基金分析预警作用与决策作用,通过协议管理有效控制和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措施,保障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促进我县医疗保险基金科学、高效运转,现将2024年度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参保扩面情况
2024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457人,较上年的12506人减少49人,参保人数降低0.3%。
职工参保人数 | |||
年度 | 在职人员(人) | 退休人员(人) | 增长/降低(%) |
2023年 | 8670 | 3836 | -0.1% |
2024年 | 8570 | 3887 | -0.3% |
2.基金收入情况
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256.9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7771.0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2485.88万元。
统筹基金收入7771.02万元包含:实征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719.64万元、利息收入17.13万元、定点医药机构退回34.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0.00万元。
个人账户基金收入2485.88万元包含:实征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2441.20万元、利息收入43.11万元、转移收入1.23万元、定点医药机构退回0.34万元。
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256.9万元较2023年的8913.69万元同比增加1343.21万元,增幅15.07%,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年末向临沧市医疗保障局申请了次年年初预支付定点医药机构待遇支出。
3.基金支出情况
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534.6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6842.78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2691.89万元。
统筹基金支出6842.78万元包含:待遇支出2366.24万元(住院费用支出743.63万元、门诊费用支出1096.42万元、生育医疗费用支出133.14万元、生育津贴支出393.0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476.54万元。
个人账户基金支出2691.89万元包含:待遇支出2449.40万元、转移支出0.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1.76万元。
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534.67万元较2023年的9667.83万元同比减少133.16万元,减幅0.01%。
4.基金结余情况
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722.2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当期结余928.25万元,个人账户当期结余-206.01万元。期末累计结余5958.0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682.27万元,个人账户累计结余3275.76万元。按照市级要求,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年末全部划转。
(二)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
基金收入:2024年离休人员基金收入25.00万元、其他收入26.39万元、利息收入0.11万元,共计51.50万元。
基金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离休人员基金共支出10.52万元。
基金结余: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离休人员基金累计结余47.41万元。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基金收入:2024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274.99万元,利息收入15.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共计289.99万元。
基金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共计360.99万元。
基金结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滚存结余1483.94万元。
(四)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2024年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征补充医疗保险基金521.05万元、利息收入4.44万元,本年收入合计:525.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51万元,基金结余525.48万元。
2023年、2024年职工医保基金收入、支出情况统计 | ||||
单位:万元 | ||||
基金 | 年度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期初余额 | 5989.91 | 5235.80 | |
收入 | 8913.69 | 10256.9 | ||
支出 | 9667.82 | 9534.67 | ||
结余 | 5235.78 | 5958.03 | ||
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 | 期初余额 | 33.46 | 6.43 | |
收入 | 30.07 | 51.5 | ||
支出 | 57.1 | 10.52 | ||
结余 | 6.43 | 47.41 | ||
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 期初余额 | 1456.76 | 1554.94 | |
收入 | 1073.52 | 289.99 | ||
支出 | 975.33 | 360.99 | ||
结余 | 1554.95 | 1483.94 | ||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 期初余额 | 49.11 | 63.51 | |
收入 | 538.69 | 525.48 | ||
支出 | 524.28 | 63.51 | ||
结余 | 63.51 | 525.48 |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参保扩面情况
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55657人,较2023年的155467人增长190人,增长0.12%。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 | ||
年度 | 参保人数(人) | 增长/降低(%) |
2023年 | 155467 | -0.15% |
2024年 | 155657 | +0.12% |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收入: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实征基本医疗保险费18060.8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6273.52万元、利息收入36.8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1261.29万元、县级财政补贴收入280.34万元、定点医药机构退回208.90万元),往年基金结余4678.04万元)。
基金支出:2024年支出18153.95万元,统筹基金待遇支出11602.07万元,其中住院报销支出7752.67万元、门诊统筹3576.18万元、其他待遇支出273.22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95.22万元、城乡居民打包付费奖励资金1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551.88万元。
基金结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4584.98万元。
2024年、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支出情况统计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3年 | 2024年 |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期初结余 | 2570.39 | 4678.04 |
收入 | 18165.39 | 18060.89 | |
支出 | 16057.74 | 18153.95 | |
年末累计结余 | 4678.04 |
4584.98
|
通过2023年度-2024年度收入支出对比分析,近两年城乡居民收入有所减少,减少约为0.57%,减少原因是:2024年12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医疗费用未到位。支出增加了13.05%,增加原因是:2024年上解上级支出数较2023年上解上级支出数多,2024年上解往年度拒付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和收回往年度定点医疗机构退回的基金收入。
打包付费使用情况:2024年双江县城乡居民打包付费额度15114.76万元,2024年收到市级拨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9276万元,年终清算异地就医抵扣额度3197.47万元,年终清算市级应补拨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额度2641.29万元。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费用8550.44万元,其中住院费用支出5067.16万元(零星报销84.37万元、住院报销支出4895.89万元、住院异地就医费用84.72万元、垫付住院异地大病保险统筹费用2.18万元);门诊费用支出3483.28万元(药店“双通道”费用支出33.28万元、门诊统筹费用3401.82万元、门诊异地就医费用46.85万元、垫付门诊异地大病保险统筹费用1.33万元)。
(六)城乡医疗救助基金
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收入1104.7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100万元、利息收入4.78万元。支出合计1104.78万元,其中:直接救助支出608.61万元,资助参保支出416.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9.27万元。上年基金结余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乡医疗救助累计结余0万元。
二、待遇保障情况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情况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641426人次4919.7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4450.6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73.11万元、医疗救助195.93万元),不含慢特病次均门诊费用97.35元,不含慢特病次均门诊统筹29.58元;住院报销28722人次10188.8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8701.42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81.38万元、医疗救助506.07万元),次均住院费用5296.17元,次均住院统筹支付3547.41元,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71.77%,同比下降0.78%;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门诊报销84980人次383.44万元,住院报销3756人次1452.72万元。
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577803人次3972.0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3629.09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91.66万元、医疗救助151.31万元),不含慢特病次均门诊费用89.08元,不含慢特病次均门诊统筹支付27.93元;住院统筹19462人次5806.8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5182.8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18.8万元、医疗救助405.21万元),次均住院费用4192.23元,次均住院统筹支付2983.67元,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71.17%,同比下降4.64%,出现下降的原因: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丙类”项目、药品、耗材比例大。二是政策调整,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使用“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先行自付10%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巩固拓展门诊“两病”用药保障,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业务人员的操作培训,规范“两病”医保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人员“两病”结算操作水平,截至目前全县乡镇卫生院配备“两病”药品不低于20种,村卫生室配备“两病”药品不低于6种,提升了“两病”患者医保服务体验感。
(二)城镇职工待遇保障情况
2024年度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293134人次1540.0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1318.6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21.39万元),不含慢特病次均门诊费用114.97元,不含慢特病次均统筹16.08元;住院报销3978人次2105.7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1773.82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31.89万元),次均住院费用7329.07元,次均住院统筹支付5293.39元,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86.49%,同比下降0.55%;职工门诊共济320929人次290.75万元。
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242248人次1010.9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902.64万元,大额医疗报销108.35万元),不含慢特病次均门诊费用103.74元,不含慢特病次均门诊统筹11.67元;住院统筹2059人次788.4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747.2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1.19万元),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92.38%,同比增加8.69%,次均住院费用4779.82元,次均住院统筹3829.29元。
(三)医疗救助待遇保障情况
2024年应参保资助37669人,实际完成资助37669人,资助金额4168970元,其中资助城镇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参保649人246620元,资助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参保2875人517500元,资助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参保23085人2077650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参保11060人1327200元。及时对新动态的已参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给予个人缴纳部分全额退费,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共退费153人14940元。符合条件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享受医疗救助待遇56141人次702万元。
(四)生育保险支付情况
2024年全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266人1298600元,其中完成产前检查费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224人1264500元,完成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42人34100元;完成生育津贴支付166人3891209.81元。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支付793人1735144.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