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江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双江自治县2011年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的规定,各乡镇、社区已对双江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完成初审、双江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的个人和家庭进行了承租资格确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县直相关部门进行了复审。现对符合2025年第二批入住条件的220户申请个人和家庭及169 户进入轮候库的申请个人和家庭进行公示如下:
一、县级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220户申请个人和家庭名单
公示期15天(即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示地点为县城、各乡镇及社区。
二、县级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169户申请个人和家庭轮候库名单
公示期15天(即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示地点为县城、各乡镇及社区。
三、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所公示的信息予以监督举报,监督举报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和举报箱投诉,举报电话:0883-7627162、0883-7621558,举报地址:双江自治县尹景花园小区32栋一楼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附件:1.县级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220户申请个人和家庭名单
2.县级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169户申请个人和家庭轮候库名单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