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我县召开《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施行会议,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
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沈修顺出席会议并宣读《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郑有平、王明兴、杨绍兵、向勇、张加华参加会议,王明兴主持。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条例》修订颁布实施为契机,抓好普法宣传,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将宣传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压实法定职责,主动担当,认真履职,有力推动《条例》顺利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适时组织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及时掌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真正使我县南勐河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
会上,郑有平宣读《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向勇及县水务局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还向参会单位代表发放了《条例》单行本。
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勐勐镇、勐库镇、沙河乡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南勐河流经行政村村“两委”班子及群众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县水务局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县委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