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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时间:2024-01-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结合主题教育的开展,蹄疾步稳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用税收法治化推动税收现代化,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的突破

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始终坚持在工作中锤炼“法治化”修养,牢牢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日常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问答》等资料,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干部广泛学、丰富载体推进学模式,原原本本学,带着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全面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把工作融入到法治政府、法治税收工作思路中,推动法治税务建设高质量发展。年度内,在党委会上学法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法8次,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学习20余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守组织收入原则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规,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落实“三个务必、三个坚决”的组织收入工作要求,围绕组织收入中心,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各项税费征收管理。截至10月底,税务部门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55250万元,与去年同期入库61588万元相比减少6338万元,减幅为10.29%。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5741万元,与去年同期入库24036万元相比增加1705万元,增幅7.09%;非税收入入库5995万元,与去年同期11862万元相比减收5867万元,减幅为49.46%;社会保险费收入入库23514万元,同比减收2176万元,减幅8.47%。税收分级次情况:累计组织中央级税收收入11408万元,同比增收317万元,增幅为2.86%;累计组织省级税收收入1530万元,同比增收83万元,增幅为5.74%;累计组织市级税收收入722万元,同比减收185万元,减幅为20.40%;累计组织县级税收收入12081万元,同比增收1490万元,增幅为14.07%。

二是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助力市场主体做大走强。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延续优化创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巩固深化并推展运用“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策略,全力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进一步助企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助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截至10月份,2023年(1-8月所属期)新增减税降费39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新出台政策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万元。二是2023年展期实施政策减税降费3932万元:其中:1.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优惠526万元,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2722万元;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0万元;4.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38万元;5.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优惠)205万元;6.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13万元;7.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2万元;8.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372万元;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优惠44万元。三是2022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23年的翘尾新增减税3万元:其中:1.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1万元;2.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2万元。

三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融入地方发展大局。立足茶乡“一县一业”建设,推动茶产业合力共治。成立茶叶产业税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茶叶行业专项辅导工作计划,开展茶叶行业专项辅导工作,切实破解茶叶行业税费征管瓶颈,目前共开展纳税人线下辅导培训7场,共计参会578人,共发放辅导材料和自查情况表886份。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茶叶行业纳税人2020户,其中:企业844户,个体1176户,共入库茶叶行业税收1693.48万元。深化以数治税,“数电票”平稳落地。稳步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目标任务,成立“数电票”推广专班,开展专题培训3期113人,针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辅导700余次。自2023年4月30日云南省数电发票全面上线以来,共完成数电票上线纳税人3006户,其中企业1489户,个体工商户1517户。共完成数电票开具176232份,开票金额245411.29万元。开展“以数算税”,税收预测方法体系不断健全。立足基础税源管理,以统计模型为支撑,推动税收预测与组织收入有机结合,同时压实局内各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积极请示汇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对接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加大资产处置的统筹力度,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将资产处置对税源预测偏差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解决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代开发票等税源预测不够精准的问题,实现税源预测偏差的新突破;优化社保征缴,“统模式”成功上线。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鼎力支持,缴费机构、缴费人积极配合,基层干部落实落细,纪检部门跟踪监督,督察内审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税务征收、财政统筹、社保支出、公共监督”的治理模式。共组织4期700余户缴费单位线下集中培训,夯实推广运用基础,7月1日,“统模式”正式上线后,累计征收社会保险费436户,金额8215.32万元。

四是积极提升服务质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简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体验。用自身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以“多元+精简”服务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构建“线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线下大厅兜底”多元化办税新格局,畅通了“点对点、个性化、全覆盖”的纳税服务新渠道,实现47个税费种“全程网上报”,256项税费事项“全程网上办”,“非接触式”办税事项达214项,非接触式办税率98%。二是精准宣传服务,推动税费直达快享。“茶乡晓税”宣传工作室开展“远程帮办”“精准税宣”服务,一对一连线“远程辅导”、面对面“政策解读”,提高涉税服务精准度。共开展线上辅导142次580人次、线下培训16次1140人次,线上直接解决疑难问题500余个,短信、微信精准宣传70余次,受众12000余人次。制作二维码政策宣传电子书、政策宣传视频彩铃3个,制作“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税源采集及申报操作指引”并在云南税务公众号、云南税务视频号发布;以税收助力大学生返乡创业,提供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为题材拍摄的短视频《青年有为》,在临沧税务公众号、云南税务公众号及学习强国平台发布,让纳税人缴费人更直观、更便捷了解最新优惠政策。三是推动调查研究成果转化,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办税缴费举措,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大兴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连续第三年联合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分5批次推出115条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帮助8户企业通过“税银互动”获得银行贷款共413.8万元,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连续第三年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累计招募16名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参与税费服务体验活动22人次,结合体验师反馈意见解决5个问题。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2场次7人次,解决问题3个,为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健全依法治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税收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依法行政基础制度。按照市局、县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和基本任务。落实重大税收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及时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土地增值税清算、审计问题整改等事项,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顺利履行,职能作用有效发挥,2023年,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8次,办公室会议3次。二是配合做好税收制度建设。积极参与税收立法调研、对各类税收制度实施意见稿(如:省级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西南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结合双江税务实际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注重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定和管理制度,2023年,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规定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等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措施清理工作3次,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0件,清理税收规范文件0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执行县局工作规则,通过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主题教育以及政治机关建设,有效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三是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在行政决策中及时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政协委员、律师等人群的意见建议并充分吸纳研究,做到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2023年,共召开党委会28次,局长办公会15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8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严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截至目前,双江税务持有税务检查证件27人,有执法资格证件号码的57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件26人。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好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税务检查、处罚、许可等工作,自觉接受内部、上级、外界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确保税务执法透明和规范。2023年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26户次,一般行政处罚13户次。三是稳妥有序推进精确执法。落实《意见》精确执法的要求,做好“首违不罚”两批清单执行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落实工作,做到管服并举、宽容有度、法理相容。2023年,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业务培训10余次。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全力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和监管,科学统筹省、市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6批次13户纳税人,涉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加油站等,。五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通过开展案卷评查、“首违不罚”落实情况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整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切实增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切实提升。2023年,开展案卷评查1次,评查案卷10份,无不合格案卷;开展处罚数据核查3次,发现问题30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各项应急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制定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应急方案、“数电票”上线应急预案、“统模式”模拟演练应急处置等各类工作应急预案,提升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避免引起重大舆情和社会负面影响。二是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决落实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对照重大事项清单内容,对突发性重大事件以及税收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2023年,未发生重大涉税舆情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严格落实云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在主办公区办、办税服务厅(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及税务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意见建议簿,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反映问题,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在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分歧。二是及时调解争议化解矛盾。将“枫桥经验”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设置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税费争议咨询调解”窗口,提供涉税争议咨询、调解等服务,有效化解税费争议,做到一般矛盾就近解决不上交。三是依法处置信访事件做好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正确运用党的政治标准去分析,用法律法规去解决,用思想工作去化解。2023年,未发生信访举报事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监督责任落实。始终将抓实做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压实“两个责任”的“牛鼻子”,紧紧抓住关键节点,确保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点谈心谈话、指导工作,开展纪律作风和效能建设专题宣讲,将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破解全面从严治党“上热、中温、下冷”难题,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持续运用“三单三式”监督举措、把一体化综合监督与税收工作紧密融合,持续完善“一体化推进、嵌入式考核、智能化运用”干部监督考评体系,构建监督大格局并将其融入组织收入、减税降费、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的再监督,齐力保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震慑。运用好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督促检查、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方式,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好警示教育和监督。开展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以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警示教育、纪法教育,不断夯实教育整顿的思想基础,纪检干部履职担当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纪检组长讲党课1次,寄出“廉洁家书”5份,举办廉洁主题党日2次;坚持按季度开展警示教育,共开展季度廉政警示教育大会3次,清源讲堂3次,开展常态化廉洁过节提醒,在重要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8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00人次,提醒谈话115人次,谈心谈话12人次,落实干部举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告12人次。三是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协调配合,发挥综合监督合力。四是强化外部监督。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地方纪检机构监督,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2023年,积极向县委组织部等部门专题汇报工作,获得肯定性批示38次,开展“一把手”走流程3次,开展“税企话改革 聚力谋发展”座谈会1次,“话营商、优服务、强监督、促发展”涉税专业机构座谈会1次。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按时受理办结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在市局政务网编发政务信息171期,在“人民网”“新华网”等平台发布稿件38篇,在“云南税务”“临沧税务”“双江融媒”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稿件38篇。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部署、广大纳税人的深切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税收法治建设在税收工作的不同领域发展不平衡。二是税费征管、纳税服务的工作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夯实。三是税收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税收流失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依然存在。四是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五是创新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等。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随着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应税行为出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向。另一方面在于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还不够高,客观上带来了一定的执法风险。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发挥税务职能作用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税务干部首先是政治干部”的意识,做到矢志不渝跟党走,旗帜鲜明讲政治,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税收实践,干好税收事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逐个落实、稳步推进。并将法治建设与税收现代化相结合,切实做到与税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2023年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9次,办公室会议3次。二是充分发挥“以税辅政”作用。聚焦国家和云南重大发展战略,主动问需党委政府,紧扣党政领导关心的热点、重点、焦点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难事,科学谋划分析选题,与时俱进打造新的特色分析产品,发扬工匠精神,推进分析工作提质增效,有效发挥以税咨政作用,横向上联合财政、自然资源局等外部门联合分析,形成高质量分析成果,畅通与外部门的交流合作,纵向上内部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做好内部数据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税收分析工作质量。2023年,上报经济分析报告1篇,撰写税收分析1篇,企业专题分析2篇,不断提升以税咨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全面领会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有序推进《意见》相关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在全县落地生效,进一步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进一步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

(一)以党建引领带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

(二)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组织收入工作

加强征管,优化执法方式,统筹落实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重大任务。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积极采取各项管理措施,做到应收尽收。二要继续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着力提升经济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实现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三)深化依法治税促进执法质效提升

推进信息管税提升征管绩效,巩固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运用税收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积极落实各税种的风险管理要求,严控风险源头;加大纳税信用等级运用,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加强与纪检部门合作,做好监督执纪,将税收法治风险内控制度和法治税务建设紧密结合,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税收执法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推行到位;夯实征管基础,推进分类管理,落实新时代税收征管要求,探索构建征管质量监控体系。

五是担起普法责任助力社会法治氛围提升。

充分发挥“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强化县域部门协同,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意义和作用,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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