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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1-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2023〕-25)文件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3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高度重视部门法治建设,强化组织保障能力。局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一是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度普法和干部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8次,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针对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行政许可、行政查处、行政强制等法律法规的宣讲3次。年内,10次局党组会、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42次业务会议均将学法作为第一议题,做到逢会必讲、逢会必学,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强化党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日常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注重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工作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组建耕地保护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全县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房长制”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年内,组织召开全县“两违”整治工作推进会2次、耕地流出整改调度会20余次,不断压实乡(镇)、农场整改责任。同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时启动“乡呼县应”执法协同机制,对乱占耕地建房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完成163个2017、2018、2021年等历年自然资源督察“挂账”问题整改清零。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扎实推进城市规划管理。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双江自治县城乡居民自建房管理办法》,强化规划管控,规范建房行为。积极配合开展规划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排查调查认定违章搭建建筑面积8524.45㎡,并已集中拆除7452.88㎡、立案查处6户私人住房。三是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于6月30日通过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多规合一”村庄规划9个行政村已完成征询意见修改和质检工作,正在根据征询意见对其余66个行政村规划成果进行修改,计划11月底前完成全县45个行政村入库备案,2024年3月底前完成剩余30个行政村备案入库工作。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是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做到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或重大行政决策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在行政决策前,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年组织召开听证会3次,律师日常服务40次,提出法律意见14份。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部门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今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出台《双江自治县居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暂行)》(双自然资联发〔2023〕1号),并按要求报送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材料。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我局按时报送公开发布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职能,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一是依法依规行政审批。依法清理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2项,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91件,其中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实发12宗、基础测绘成果审批14宗、建设规划许可43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17宗、划拨5宗。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开按照部门权责清单,已在执法监督信息系统逐步录入公开行政许可6件、行政检查3件、行政处罚16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全过程留痕迹,法制审核有意见,全年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13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年内对本单位行政处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6卷,并顺利通过县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6个卷宗均合格。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县级行政执法单位除简易程序以外的案件在决定生效后5个工作日100%录入了两法衔接平台。五是严格执行自然资源执法监管。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动态巡查90余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70余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0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 件,其中: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件,矿产资源违法1件,查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超占3件;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件。

(五)健全行政监督和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监督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支持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法院司法监督。2023年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同时积极接受配合财政、审计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二是突出重点开展警示教育。年内,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问“剑”破局》等警示教育片4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系统罗向阳贪腐案件庭审旁听、“七一”建党节参观县看守所等现场教学2次,以案促改,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着力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置。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重点时期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全力抓实自然资源管理领域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工作,年内,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交办13件,办结率100%。同时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2件,落实化解市县领导包保责任清单2件,均已办结。

(六)维护司法权威,履行行政应诉相关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年内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积极参与县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协调撤诉工作,成功协调撤诉4件。二是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及时组织开展行政应诉及“三书一函”意见书的交办答复和事项整改。按要求完成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整改1份。

(七)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强化综合执法业务培训。鼓励走出去学,组织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参加省外省内州市学习自然资源系统综合业务及综合执法内容培训7次22人。严格执行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在局各类会议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最新政策文件,讲解分析核心重点。通过不断强化培训,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综合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已取得行政执法证资格人员共计30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件管理不断规范。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2022年机构改革至今,积极招录公职人员8名,配备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长1名,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

(八)普法规划工作有效推进。一是班子带头学法。局党组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逐步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制定开展第33个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制《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传折页》,订购11种宣传资料1.2万份,制作纸杯、纺布袋、“普法粽”、微视频、阿罗哥山歌对子等作为普法产品,加大利用互联网、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的利用,扩大了耕地保护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年内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22”地球日、“6.25”土地宣传日、“8.29”测绘宣传日等宣传日开展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3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0.8万余人次。三是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重点部署,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组建普法宣传专班,多方位多层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宣传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四严禁”、“五不得”、“六严禁”“八不准”等政策条规,今年以来,开展耕地流出整改专项普法活动33场次,受众1万余人。四是认真落实述法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要求,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中,将述法作为述职报告必要内容进行述职。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年来,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仍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审核力量有待加强。自然资源作为要素保障的重要部门,部门法治建设面临更多任务和更高要求,但法制审核力量不足,审核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新形势新政策法规准确把握和运用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保障能力。二是执法力量薄弱。近年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信访件日趋增多,案多人少,全局系统执法队伍执法任务繁重,难以高效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进行违法行为排查。三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现有执法人员均非法律专业,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执法尺度把握不够精准,需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按照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县局制定的《关于建立自然资源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的意见》,健全重大具体事项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和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年没有出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不良情况;能够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之以恒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具体任务,提升自然资源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二)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加强源头防控。加强违法形势分析和研判,从案件查处中发现前端管理和制度政策中需完善之处,及时健全制度,改进管理。注意了解掌握各类项目动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防止产生违法用地问题。二是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所前沿哨所作用,强化基层执法。对卫片执法、动态巡查等方式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核查,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有效处置违法问题。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注重自然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质。

(三)持续强化普法教育工作。继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高标准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突出与只能职责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普法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类法治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氛围。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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