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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时间:2024-01-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3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以“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步。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按照《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上,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污,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二)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1.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双江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日常监管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对辖区内双随机名录库污染源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

2.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制度。一是双江分局严格执行《双江自治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双政办发〔2019〕24 号)以及《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二是落实法制审核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有关规定。双江分局成立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3.落实法律顾问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市局与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和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明确多名专业律师为8分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审核、法律文书审核等日常法律服务。双江分局在行政执法、案件审查等执法监管工作中充分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

4.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透明、公开原则,认真做好规定公开范围的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1.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一是聚焦执法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1-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550余人次,排查各类行业企业274余家次;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5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件,罚款金额共5.5万元,已缴纳罚款2.5万元,查处案件100%向社会公开。二是强化统筹协调,联合开展各类执法专项检查。联合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制定方案,摸清底数,核准清单,共检查畜禽养殖厂、养殖小区16家,发现一般问题并要求立行立改31个,查处违法行为2家违法问题2个,罚款2.5万元。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加大建成区及214国道沿线的重大建设项目施工扬尘管控、秸秆禁烧管控,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完成问题整改15个,查处违法行为2家违法问题2个,罚款2万元。三是强化执法大练兵,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积极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2023年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帮扶暨全员执法比武竞赛活动,落实“全员执法”,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荣获执法能手三等奖。四是深入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开展排污许可专项行动,检查企业56家次。五是完成辖区1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六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监管单位检查工作,督促运营单位及时处理在线监控报警平台信息,确保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2.切实抓好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2023年1-10月,共受理12369热线、微信举报、来访等有效环境信访案件26件,办结26件,办结率100%。办理过程中,努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领导深入、约谈企业或个人、对信访热点实施执法行动等方式,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矛盾。

3.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一是监测站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行。完成站内机构分设和关键岗位、人员岗位任命,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任务,8月完成采样双人持证,9月完成本站第一次内部审核,10月完成持证上岗自认定工作(盲样、实样考核)。二是邀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环境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专家开展实地帮扶。对监测仪器和实验项目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目前已掌握实验项目54项,完成实验项目方法验证54项。三是做好执法联动及内部验证。对双江自治县污水处理厂、纸厂大桥断面、勐勐河汇口等点位开展监测,编制环境监测报告9份。四是完成“9.26油罐车交通事故柴油泄漏”应急监测。通过实战练兵进一步提升双江分局监测能力水平,为下一步达标认证奠定基础。

4.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教。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普法宣传贯彻到行政审批(初审)、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活动开展公益宣传,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临沧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和申领、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通知》(临司发〔2022〕3号)、《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式行政执法证和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申领及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培训、考试考核和严格的资格审查,目前,全局干部职工除工勤人员1人外,其余23人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生态环境队伍建设不足,制约执法全覆盖。分局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不齐,领导编制1正3副,实有2名副局长。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大气污染防控形势严峻。今年3月以来,气温持续走高,大气扩散条件持续较差,在气象和天气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情况下,外部污染物输入与本地污染物叠加,造成轻度污染。三是随着公民生态环境意识的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投诉应接不暇,难点问题还比较多,整治的任务比较繁重。四是历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平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县“三办”人员未能全部到岗。在日常调度中,部分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进展更新不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内容不具体。五是普法宣传力度不足。普法深、度广度和覆盖面不够,在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事迹上仍有欠缺,普法宣传渠道有待拓宽。

三、2023年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全面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全员参与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重大法治建设问题,制发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二)加强学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大力提升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将法治教育融入全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培训教育中,在提升队伍政策业务水平的同时,开展法治思想培训,将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学法用法与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全面结合;面向服务(监管)对象开展普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调整案审委员会,集体审查案件。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出现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力开展危险废物、建设项目、重点污染企业、信访和举报热点环境问题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用好用足四个配套办法,严格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制度,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执法大练兵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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