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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1-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2年,双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结合《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临治市办〔2022〕25 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1.全面普及系统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全面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四减工作举措。一是减材料—实现精简便民。通过“精简、合并、共享、取消”等方式,压减审批材料,“综合窗口”461项政务服务事项减少材料392份、平均缩减率17.8%,即办件94件,占比20.4%。二是减环节—推动高效为民。整合关联事项,合并重复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环节和企业办事成本。250个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环节压缩率40.5%。三是减时限—达到服务利民。减时限事项808项,压缩率75%,时限压缩率同比提升15%。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事项100%做到1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是减费用—推动政策惠民。共有16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证件办理“零收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主题事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2.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目前全县有34个部门(含4家企业)1162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办理,县级1501项,乡(镇)94项,村(社区)级46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办事情形、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等要素与全省统一。共有35个部门241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调整完毕。

3.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确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经过梳理此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涉及26个县直部门,其中县教育体育局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项,县公安局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项,县林业和草原局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项,县自然资源局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县民政局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项,县农业农村局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项,县财政局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县交通运输局涉及技术性服务事项1项。

4.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深入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继续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的模式,深入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将政务服务“一事跑多窗”转变为“一窗办多事”,让群众和市场主体在办事中享受政务服务“加速度”。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1.编制并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2.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级政府及部门没有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三)优化公共服务

1.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布局,根据社会需求和业务办理关联性,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按照“一窗六区”进行设置,“一窗”即“综合窗口”服务区,“六区”即六个专业服务区。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受办分离,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县级36个政务服务部门均设立1名部门首席事务代表,履行部门审批职能职责,实现受办分离,流程再造。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除涉密和非依申请事项外,共承接依申请办理的六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215项,网上可办事项1205项,可办率达99.18%;全程网办事项1104项,网办率达90.86%;最多跑一次事项1215项,最多跑一次率达100%,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达65.33%。规范政务服务人员着装。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2022年办结“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180件。2022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43万件,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共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5.56万件。

3.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全年共产生评价总数达55835条,其中非常满意54669条,满意805条,基本满意361条,主动评价率达96.41%,主动好评率达100%,未产生差评。

4.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按上级政府部署将其他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对涉及部门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设置投诉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差评投诉,将群众满意率作为衡量“综合窗口”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年来,我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十个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抓住重点环节,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建设新局面。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3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属2个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和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我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办证大厅管理、政务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以依法行政、优化环境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机制,加强协调监督,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较好地推动了我局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遇到重大事项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即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均经由集体讨论决定。从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入手,认真签订了目标责任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解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与年度目标责任、领导任期责任相结合,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督办,一并兑现奖惩。不断规范工作机制、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执法。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调整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对依法行政的有效监督。设置有关网站、微信、信息系统专门运维负责人,确保操作系统安全以及运行网络环境安全。高度重视上级部门关于风险防范以及更新上报有关文件,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排查整改,并及时上报了相关处理情况。通过对软硬件的建设,加强对窗口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通过自觉接受社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局网络安全防护进行严格监管。我县各级党政机关、重点领域网络均已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全部统一出口,并配备有相关安全设备,同时在各种终端上安装有安全防护软件,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本年度未发现一起网络安全事故。

(五)督促各层级相关负责人依法行政。一年来,我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自我要求,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同时,严格督促其他领导班子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调离领导岗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六)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为推动我局普法知识的学习,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我县举办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的学习,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制定并认真实施普法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切实做到了时间和内容的落实,确保学法活动的到位。增强廉洁自律自我防患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注重总结、善于创新,为法治政务服务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们齐心协力,团结奋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短板和不足,与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有较大差距。一是基础设施薄弱。县乡村政务服务大厅基础设施薄弱,建筑面积小,设施设备老化,政务服务场所容量不足,不能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和基本工位要求。二是一网通办难度大。我县各政务服务部门大多在部门自建的业务系统开展行政审批,而在全省统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较少,目前仅卫健和医保两家部门部分事项可以在网上大厅进行行政审批。三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对推进“综合窗口”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仍然存在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的情况。8月份运行至今,综合窗口共办件2952件,但进驻“综合窗口”的事项中高频办理事项仅有8项,产生办件量的仅有42项。其他418个事项到现阶段办件量仍为零。四是作风纪律有待提升。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思想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慵懒散拖”、服务态度生硬、冷漠、不耐烦等现象,严重缺乏规矩和纪律意识,抱有“躺平”、“摆烂”思想,甚至接连出现群众投诉事件。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进“综合窗口”平稳运行,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窗、多次”向“一窗、一次”的持续转变。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安排专人继续深入事项未进驻专窗或“综合窗口”办理的14个部门282个政务服务事项开展调研,分析研判事项未进驻的原因,力争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办理。

(二)持续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争取各方支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指导乡镇、村社区使用好维护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推进县、乡、村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持续推广使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督促指导进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36个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两农场便民服务中心和7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统一运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提高省平台使用率;同时加强进驻政务大厅部门窗口人员和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使用省平台办件培训工作,确保熟悉网上办件操作流程;积极协调解决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的电子政务网接通问题,确保电子政务外网在“十四五”期间与省级同步接通村(社区)。

(四)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落实全省“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全面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实名注册率和办件量增长,有效汇聚政务服务数据(包括办件数据、证照数据、监管数据、共享数据、好差评数据等);依托平台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注册、使用平台,通过“网上平台”“掌上平台”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五)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要求,依托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评价系统、实体大厅评价器开展“好差评”工作,推进评价数据汇聚常态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服务渠道、服务对象全覆盖。

(六)持续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关联权责清单、优化办理流程、统一政务服务入口、提升全程网办和“零跑动”事项比例,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七)持续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的做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推动“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更多政务服务好办、快办、易办,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八)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大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应用力度,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完成全部监管项认领及实施清单完善,推动监管行为信息集常态化。

(九)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促进沟通交流、互学互鉴,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监管能力,形成工作推进合力。二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存在的突出为题,加大执法检查和惩戒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推动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三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信用监管手段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运用,建立不良交易行为记录清单,规范不良行为记录、推送和处理等程序。四是规范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远程专家抽取、评标见证、交易中心服务、主客场监管等内容,疏通制约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进的堵点,逐步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和优质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有效破除评标专家“专业户”现象。五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加快推进专家费在线支付系统、电子抽取专家系统建设,以及解决提供大数据服务,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通,推动形成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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