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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1-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双江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八五”普法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治污。现将双江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按照《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上,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污,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二)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1.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双江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日常监管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对辖区内双随机名录库污染源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

2.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制度。一是双江分局严格执行《双江自治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双政办发〔2019〕24 号)以及《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二是落实法制审核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有关规定。双江分局成立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3.落实法律顾问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水平,聘请法律顾问,并在行政执法、案件审查等执法监管工作中充分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

4.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透明、公开原则,认真做好规定公开范围的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建设项目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1.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一是聚焦执法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70余人次,排查各类行业企业300余家次;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9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件,罚款金额共124.1936万元;违法行为类别主要为违反水污染防治类3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类3件、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类3件;9起案件均为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案件100%向社会公开。二是深入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开展排污许可专项行动,检查企业44家次。三是加大医疗机构环境监管,保障疫情防控环境安全。对乡镇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转移情况、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废弃口罩收集处置情况等实施现场督查,对重点人群隔离观察点、隔离酒店开展医疗废物防控措施现场检查,确保隔离点医疗废物处置安全。四是着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执法行动。为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提升,确保完成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目标任务,出动执法力量,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制止秸秆禁烧点源100个、建筑施工工地122个、道路施工工地83个、工业企业309个。办理当场处罚案件一件,处罚金额为50元。五是完成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六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监管单位检查工作,督促运营单位及时处理在线监控报警平台信息,确保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2.切实抓好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2022年共受理12369热线、微信举报、来访等有效环境信访案件38件,办结38件,办结率100%。办理过程中,努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领导深入、约谈企业或个人、对信访热点实施执法行动等方法,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矛盾。

3.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站软硬件设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将提升执法监测队伍的专业技能这一“软件”和完善实验室设备这一“硬件”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完成550㎡监测站办公楼改造装修,其中实验室用房367㎡,办公用房183㎡。实验室水、电、台面等设施已搭建完成,污水、废气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已经建设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已全部到位并完成安装和交接程序,完成部分实验室药品试剂采购及入库。完成《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制定并发布实施,定期组织监测人员学习。采取统一跟班轮训、专项培训等方式,组织监测站人员培训和考证,第一批2人已完成学习培训,2名执法监测人员持有噪声监测资格证。

4.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宣教。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普法宣传贯彻到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活动开展公益宣传,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临沧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和申领、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通知》(临司发〔2022〕3号)、《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式行政执法证和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申领及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培训、考试考核和严格的资格审查,目前,全局干部职工除工勤人员1人外,其余24人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生态环境队伍建设不足,制约执法全覆盖。分局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不齐,领导编制1正3副,实有1名副局长主持工作。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二是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控形势严峻。受高温气候、滇西南偏西气流影响,加之春夏季甘蔗等秸秆焚烧,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控压力较大。三是随着公民生态环境意识的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投诉应接不暇,难点问题还比较多,整治的任务比较繁重。四是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到位,与部门行政执法联动性不强,执法效果不甚理想。

三、2022年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江分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全面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领导。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了领导牵头,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局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结合职能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二)加强学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参加省、市生态环境系统举办的环境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和网上在线学习;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了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出现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力开展危险废物、建设项目、重点污染企业、信访和举报热点环境问题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用好用足四个配套办法,严格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制度,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执法大练兵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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