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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1-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从强化“预防为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五方面入手,对涉及的重大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部署,研究解决;对突发性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果断而妥善处置;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的有效实施,为全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就将所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综合以下个方面予以汇报: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了全局“大维稳”工作格局

面对当前严峻的维稳局势,本人认真总结和研判了近年来全局的综治维稳工作状况,并结合全局今年的工作实际,就强化领导责任,夯实基层基础,落实维稳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有效地探索和实践,实现了“综治制度更完善、工作网络更健全、基层基础更扎实、防控功能更强大、应急处置更迅速,社会稳定更好转,责任意识更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了全局“大维稳”工作责任机制

按照“全员抓稳定,全力保平安”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维稳职责,落实维稳责任,形成整体合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全局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维稳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下属机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服从调度,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了党组班子成员的职责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人人身上有责任的维稳工作格局。三是实行责任追究。明确了对负有失管、失查、失控、失职和渎职责任的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采用责任倒查形式,视情节轻重予以问责,其问责及处罚结果与工作绩效、年终考核评优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各个层面维稳工作人员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想方设法解矛盾、齐心协力保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健全了全局“大维稳”预测预警机制

双江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成立,核定编制8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动物防疫、种子、化肥、农药、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古茶树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的执法监督工作,大队实际在编人员未到岗位,执法工作由推广中心抽调2人和水产技术推广站1人履行执法工作,目前我县共有种子经营户89户、肥料65户、农药84户、饲料75户、兽药10户、渔机渔具4户和农机及零配件店22户共349家,我局在年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中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4人次,巡查检查109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04辆次,检查门店589户次,发放宣传资料6300余份,抽查农资产品63个(批次);完成市农业农村局推送的“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事项3个,共查办涉农案件7起,农药案件3起,农机1起、兽药案件2起、种子案件1起,已办结4件,移交公安2件,正在办理1件,罚没款24282元。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问题突出。一是人员素质不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多、涉及面广,包括25部法律、76部涉农行政法规、151部规章,以及近20部的地方条例和政府规章,这决定了执法人员既要谙熟各项法律法规,又要掌握“三农”领域生产、经营规律和专业知识。目前,双江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岗3人,都是非法学专业;从年龄构成看,40岁以上有2人;50岁以上有1人,接近退休年龄,这与范围广、任务繁重,且复杂性和专业性极强的执法工作实际不相适应。二是力量严重不足。农业执法大队在开展的监管执法对象当中,农业执法领域相应的扩展,如以现有力量承担日益繁重的执法职能,则存在人员明显不足、重心下移矛盾更加突出、依法履职难以到位的隐患。

(二)公共资源配置不足。一是执法装备配备不足。受限于办公经费和财政体制,执法车辆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短缺、老化。目前配备执法车辆与县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没有专门的执法车辆,严重影响了执法的时效性和工作效率。二是执法设施缺乏。没有用于保存种子、化肥、农药等查封扣押物品的执法设施,以及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官方动物隔离留观场所、动物产品冷藏库等。执法中查封扣押、证据保全物品无处存放,只能暂存畜牧兽医仓库,如保管不善,则存在重大追责和国家赔偿风险隐患。三是执法经费短缺。没有行政执法专项补助经费,一线执法办案没有参照补助标准,没有考虑实际的案件查办费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没有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经费,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乏力,执法实效性大打折扣。

(三)体制机制有待健全。一是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关系未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如何向乡镇街道延伸等机制尚未明确,属地政府本应承担的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调调查取证等工作难以到位;农业农村部门与其他同级部门职责不清,如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部分法条的解读和执行存在不一致,导致工作开展过程中难以形成互补。二是执法协作机制不健全。全县五大领域行政综合执法的信息资源共享、部门联动协作、联合会商、行刑衔接、举报奖励以及技术保障等执法协作机制尚未建立。如农药、种子、化肥、农残、动物疫病、兽药饲料等涉农方面的检验检测,缺乏市场化第三方机构支持,大大降低了办案效率。

(四)执法风险依然较大。一是农资监管隐患较多。农药、种子等农资进货渠道错综复杂,肥料检验检测手段有限,小商小贩串乡销售农资现象普遍,假劣农资鱼目混珠上市流通时有发生,容易引发群众不满情绪。二是渔政执法风险巨大。违法行为多发于夜间,违法地点多发生在河流、湖泊、池塘、水田等水域,违法捕捞工具常带电作业,安全隐患大。违法当事人被发现后,经常四处逃窜甚至跳入水中,如处置不当,极易发生溺水、触电等安全事故。三是违法行为更为隐蔽。在对涉农违法行为打击过程中,违法行为人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甚至形成微信群“一呼百应”软实力逃避执法打击的局面。“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依托网络经营销售假劣农资的新型违法行为,难以有效进行打击和查处,给执法工作带来新挑战。同时,由于部分涉农法律法规条例修订滞后,导致查处力度不足。例如:对非法捕鱼行为查处工作中,对渔获物重量设定过高、禁用渔具的范围没有明确规定、执法机关对涉案工具可采取的强制力弱等原因,导致执法可操作性有限,难以形成打击震慑力。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职能。县农业农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加强领导,做到局长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布局。目前农业执法工作,发现案件,由大队执法人员牵头,局属相关单位配合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同时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配备相关的办公设备和执法取证逐步设备,使大队执法工作规范正常运转。

(二)加强培训,充分提高执法力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涉及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等多方面问题,而这就更需要有培养一支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态度端正、政治业务和法律学习和业务素质过硬执法队伍,为此,平时要求大队执法人员经常性学习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和相关优秀案件。同时派送大队执法人员参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相关执法培训,全年共派出执法人员参加培训4次,通过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执法先懂法,办案法制化,执法程序化,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工作是我们做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一环。群众的参与是搞好依法治农的基础。一年来,大队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不断提高全县农民朋友依法治农的法治观念。在宣传工作中,大队做到面向群众、面向农资企业和经营户,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在面向群众上,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和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利用街天、“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普周活动、“6月安全月”等积极做好宣传活动,宣传内容主要是“农业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禁用食品添加剂、转基因作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方面的涉农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6300余份;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农资市场购买农资时能够进行识别,懂得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监督和举报农资市场上的不良形为,有利于净化我县农资市场。

(四)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加大业执法工作力度,推进农业执法保障能力提升,扎实抓好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农领域监管措施的落实,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专项整治;配合水产站做好打击违法电鱼、捕鱼和炸鱼执法工作;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安全。

(五)完善制度,规范实施制度体系。一是大队在开展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双农业农村发【2019】79号)文件要求开展执法工作;二是根据省市县要求,制定本部门权责清单,按照我局制定的权责清单行政处罚目录和省的行政处罚指导目录开展农业执法工作,三是大队制定“双江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规范、双江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卷制度、双江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要六不准”、双江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双江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考核制度、双江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行为用语指引、双江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公示制度、双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相关制度和规范。目前,大队执法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了“制度到位,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做好农资打假工作:一是加大对全县农资经营户监管工作,二是通过开展农资执法检查行动,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单位共同努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市场销售商品种子质量合格率达95%以上,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5%和标签合格率达95%以上,饲料产品合格率达95%以上,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到85%以上,兽药标签合格率达到95%以上,肥料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标签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实行产品重量强制认证的农业机械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农机专用配件的市场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三是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对在检查中查出的、举报的违法行为,与农业农村局下属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继续加大农业执法工作力度:一是结合农业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下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形成文件下发到各乡镇两农场和局属各单位,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二是锁定执法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对农药、种子、兽药、饲料、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的涉农领域执法检查。三是检查方式是采取检查与重点时段、重点法定节日抽查相结合、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业主自查与上级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四是坚持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既要按该计划要求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结合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农事季节随机抽查;五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及时互通信息,密切协作,不断推进农业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搞好农业农村局普法工作:根据司法局相关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做好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日常普法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无需要报告的其他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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