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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后评估报告


来源:     时间:2023-11-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2年12月28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双政规〔202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展了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符合程序

根据2021年7月29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关于编制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及时组建编制工作组,结合全县工作实际草拟了《实施细则》。为规范条例制定程序,提升制发质效,先后召开工作协调会3次、修改座谈会2次、群众会议5场次,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3次、常务会议听取情况汇报2次,并向县处级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部分退休老干部等多方征求了意见建议,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实施细则》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二、决策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

(一)成本分析:近年来,县林业和草原局投入古茶树保护资金近8万元/年,主要用于宣传材料印制、管护栈道修缮、护林员工资发放、驻山人员伙食补助、睡袋帐篷、太阳能灯等相关驻山设备的购置等。

(二)效益分析:《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双江县古茶树资源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提高。一是建立完善古茶树资源保护法治建设,填补了全县古茶树资源保护的法律空白;二是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内移栽茶苗、偷采茶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工栽培型古茶园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全县茶叶品质得到提升,茶叶收购价格有了保障,茶农收入持续增加。四是双江茶叶品牌效应日益彰显,国际知名度越来越高,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三、决策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方面。全县尚未把古茶树资源的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存在着“三无”的管理状态,即管理“无专项经费、无专业机构、无专职人员”,日常管护主要依赖县林业和草原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保护效果不够明显,资金、机构、人员、无法满足日常管护。二是宣传方面。《实施细则》颁布实施以来,相关部门虽然做了很多宣传和培训,但部分群众对古茶树保护条例认识不到位,当地群众对古茶树资源破坏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执行方面。因执法经费欠缺,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设备落后等原因,加之违法成本过低,导致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执行效应不明显。

四、决策的社会认同度

通过采取实地走访、社会民意调查等方式,一致认为《实施细则》在制定过程中,目标明确、语言规范、条理清晰、内容完整、操作性强,在全县范围内社会认同度比较高。

五、决策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一)近期效益:《实施细则》的实施,使得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内移栽茶苗、偷采茶叶现象得到有效制止,同时也激发了茶农的管理积极性,综合管护能力得到提升,全县茶叶品质有效提高,茶农收入持续增加。

(二)长远影响:《实施细则》的实施使得古茶树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延续,是积极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具体体现。

六、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以及修改决策的意见或建议

建议继续实施《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双政规〔2022〕1号),无修改意见建议。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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