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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5-22 10: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江农场管理委员会、勐库华侨管理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有效排查消除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养老服务领域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的“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工作部署,以对老年人群体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养老服务新发展阶段的新风险新挑战,深刻汲取“2021年5月29日邦丙乡敬老院案件”及“2022年5月上海市普陀区错转福利院老人事件”的深刻教训,加强养老服务场所安全风险应对,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层层压实责任,严守安全底线,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二、主要排查及整治内容

(一)疫情防控安全。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在临沧市或本县周边地区出现病例的第一时间启动管控措施,抢抓先机,抓反应抓速度、抓预案、抓细节。重点排查以下3项内容: 1.是否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常态化、零星散发区域、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三个防控指南”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是否开展预案演练,做好物资储备。3.是否确保特殊情形下老年人和家属需求得到满足,按“三个防控指南”要求,做好特殊情形下人员的进入、探视、就医等工作,不以封闭式管理为由禁止一切探视、搞一刀切、完全拒绝接受入住等。

(二)房屋建筑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要求,抓住全县开展新一轮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契机,在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同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以下4个方面:1.建筑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设施)是否安全。2.列入达到法定审批和监督范围的建筑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消防、改建扩建报批、用途变更、特种行业及运营相关许可办理等审批手续是否真实完备。3.是否违法改建加层、违章搭建等。4.是否存在彩钢板、塑料绿植等建筑装饰材料,彩钢板房住人的情况。

(三)消防设施安全。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工作,以《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为主要内容,逐一排查,逐项对标。重点排查以下5项内容:1.是否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2.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识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消除物资乱堆乱放、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等安全隐患。3.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工作人员和老年人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4.是否加强老年人吸烟管理,设立吸烟室,监督老年人不在室内吸烟。5.是否将电动车、电动轮椅在养老服务机构室内充电和停放问题一并纳入排查整治,尽快清零。

(四)自然灾害安全。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关注相关预报,未雨绸缪,做好应急准备。重点排查以下3项内容:1.是否建立健全地震、水灾、泥石流、大风、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和预案机制。2.是否积极协调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对照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确认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地灾隐患。3.是否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筑抗震等级、养老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通过房屋安全质量监测部门鉴定、养老服务机构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等进一步核实、排查,确认新增自然灾害隐患;对确认存在的自然灾害隐患,是否逐一落实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范整改措施。

(五)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民发(2021)6号)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院长负责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明厨亮灶”改造,确保机构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亲自抓、亲自管。重点排查以下5项内容:1.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2.是否执行食品留样制度。3.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4.食品安全操作是否规范。5.是否将社区老年餐桌、老年幸福食堂、送餐服务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食品安全纳入管理范围。

(六)服务管理安全。全面贯彻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对违反标准的视情形予以纠正整治,按《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屡犯不改或危及人身安全的要予以关停。重点排查以下8项内容: 1.用气用电安全,是否存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燃气设备等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安全隐患。2.是否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3.特种设备管护,是否对电梯等定期维修保养。4.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提供服务且提供服务人员资格符合规定。5.是否存在养老服务诈骗问题。6.是否存在非法宗教问题。7.是否存在以“大额预付费”“会员卡”“养老地产”“养老公寓”“保险理财”“养老养生”“投资入股”“保健品”“旅游”等名义向老年人或不特定公众吸纳资金的行为,特别关注承诺保本返利等行为。8.是否存在欺老、虐老现象等,坚决杜绝出现类似“上海普陀区通报错转福利院老人事件”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集中排查(2022年5月23日至5月31日)。由县民政局牵头,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到全县养老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双江自治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问题排查表》报县民政局。

(二)分类精准处置(202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结合具体实际,依法、及时、规范分类处置。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死角。整改和处置中要区分轻重缓急,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坚持“零容忍”,该关停要立即关停;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报告并组织人员分流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于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7月31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县民政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8月1日起并长期坚持)。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定期、不定期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并逐级上报。县民政局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部门联合整治机制。根据问题排查及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经验做法,针对普遍性、趋势性、短板性问题研究制定统一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压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养老机构安全底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深入做好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排查进度安排、问题整改协调等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监管到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位老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二)加强协调协作。县民政局要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协调住建、消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行业部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抓住岁末年初、春秋季天干物燥、夏季雨季来临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三年行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检查等工作,做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减少对养老服务机构正常经营服务的干扰。

(三)全面排查整改。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行业部门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采取部门联合整治的方法对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排查,彻底摸清影响养老机构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出具整改通知书,向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现场交办,相关部门现场指导,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具体负责人跟踪、督改。对发现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同时,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形成台账,并制定相应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限、人员等,守住养老服务领域安全底线。

(四)严格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问题进行暗访督查,对出现的失职失责、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按照情况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