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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1-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8号)要求,双江自治县高度重视,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文件,并按要求对202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现就双江自治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双江自治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市相关要求编制了《双江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双江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内容有变动时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同时为了规范信息公开审查,还印发了《双江自治县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要求各相关部门于2月16日前上报部门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县政府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2021年,共向各信息部门发出约稿通知93份,上报市政府信息120余篇,主动在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动态信息1822条;“三公”经费预决算150条;重点领域42条;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46条;通知通告306条;公开政府文件15份;公开政务微信63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双江自治县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双江自治县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2021年双江自治县共收到以邮寄方式的依申请公开件3件,公开答复1件,当面答复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双江自治县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明确各发布单位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同时,将网站各栏目内容保障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并提出明确报送更新的时限要求。强化网站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对不积极、不主动、不及时报送网站公开内容的,进行通报批评,进行问责处理,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落实。同时为了规范信息公开审查,印发了《双江自治县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走进双江、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文化旅游、专题栏目、互动交流、重点领域公开等7个一级专栏,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网站运行正常,有专人维护及负责信息更新。2021年,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主线,持续深化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新增开设爱国卫生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重点规划、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及时发布全县开展创建爱国卫生县城、疫情防控、重点项目规划、民生保障等方面的信息,为双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同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转载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工作进行及时发布;全年共处理网站留言33件,处理并答复12345政务热线34件;完成全县20家政府组成部门微信公众号备案工作,其中,2021年新增微信公众号8家,新增微博号1家,新增头条号1家,并要求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全年共计刊发政务信息500余期,有效扩大信息传播渠道。全年未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400

行政强制

2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部门对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有些单位只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常规的阶段性工作任务,甚至以应付的方式对待政务公开工作,没能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这项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要求不高,方法不多。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对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要求较高,加之上级部门组织开展培训少,致使公开信息的内容上不同程度存在重结果轻过程,偏重于公布最终结果,对公开的内容质量要求不高,解决的措施方法不多。三是载体不多,创新不够。很多政务信息公开局限于网站一种方式,运用新媒体公布政务信息的比重小,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微信、微博、头条、抖音等新媒体或新方式进行政务公开方面研究不多、创新不够,致使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公众知晓率不高。四是队伍不强、任务不轻。县政府网站实行集约化建设后,网站栏目设置增加,网站管理部门任务增加,监测频繁,工作任务较重,人员不够,网站运维压力较大。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主动公开力度。挖掘深度信息,提高信息质量,加强与部门对接,扩宽信息渠道;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五大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特别是财政资金、行政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项目建设等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的突破;继续抓好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夯实公开平台建设。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互联网信息和舆论工作,完善网络舆情回应和引导机制,规范网络舆情的处置办法,同时,认真做好已备案的微信平台、官方微博、头条的信息维护工作,在网上网下、多方位打造问政新模式;主动适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格局新变化,努力贴近公众需求,以增强公开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为导向,加大公开平台资源整合力度;优化调整政务新媒体的栏目和功能,增强搜索查询和互动交流功能,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更新速度。三是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加大督查通报力度,促进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分期培训、互动交流等多种培训方式,不定期举办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切实提高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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