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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来源:   作者:双江县县政府   时间:2019-06-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双江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加强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的监督管理,确实提高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的办案质效。
   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将惩治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工作贯穿于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全过程,做到熟悉政策、熟悉业务、熟知要求、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
   快速高效接受受理信访举报、执纪监督中发现、公检法及行政执法单位移交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排查、优先处置、办案力量优先调配。
   制定印发《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政法委关于建立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衔接,尤其是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成 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9件案件进行复盘倒查工作。
   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环节,依规依纪依法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措施使用的指导,对急需采取调查措施的,在报批和协调两个环节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压缩文件流转和协调办理时间。
   对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结后,做好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失职失责问题责任的追究。据悉,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8件,已办结查否10件,正在办理3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5件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县纪委 俸兴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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