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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24-02-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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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及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4)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5)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7)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后勤物资装备,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8)统筹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0)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县司法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加挂普法办牌子)、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大队牌子)、律师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派出机构6个即:勐勐司法所、沙河司法所、勐库司法所、大文司法所、忙糯司法所、邦丙司法所,级别为股所级,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职能,着力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一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双江建设。一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根据去年第三方评估反馈情况,对照《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清单》,及时分析研究下发《双江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整改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以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工作任务推动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督促各行政执法主体认真执行“三项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加强宣传的力度,做好核查整改。四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各乡(镇)司法所设立6个行政复议代办点,把行政复议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到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

2、以“八五”普法中期考核评估验收为契机,积极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一是以强势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抓好普法宣传。组建了乡(镇)普法宣传队(6个)、民语普法宣传队(4个)、企业党建普法宣传队、夕阳红志愿普法宣传队、青少年普法宣传队、政法干警普法宣传队。精选40余名干部职工分别加入全县各类普法宣传队参与工作,积极落实《双江自治县司法局落实<双江自治县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双江县司法局关于组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普法工作队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开展“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平台,动员全员参与线上答题。二是扎实组织开展百名政法干部访万家活动。深入各乡(镇)、集市、村(社区)、勐库华侨管理区等开展系列法治宣讲活动。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与3.8妇女维权、3.15消费者权益、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信访条例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周、敬老月、国际反家暴日、宪法宣传周等各类集中宣传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线上+线下抓好“法律明白人”培训,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培养法律明白人。五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以法治课、“警示教育片”“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并在全县教师队伍中开展学法、普法考试活动。六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1个县级法治文化公园,1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县级校园法治文化阵地2个;建成乡级法治文化阵地5个;建成村级普法文化阵地5个。七是抓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年内申报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八是持续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积极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合力培育54个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进我县乡村法治人才振兴。

3、巩固人民调解稳定防控防线。一是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文件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完成邦丙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于2023年8月通过省级验收。积极申报了勐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将于2024年建成验收。二是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挂牌成立了双江自治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目前,我县共有7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即:交通事故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调解网络全覆盖。三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教育引导及稳控工作,组织动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全方位、多层面、拉网式的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化解了土地承包经营、山林土地、经济纠纷、房屋拆迁、婚姻邻里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纠纷。

4、抓实重点人群规范管理工作。一是在全市率先建成“智慧矫正中心。严格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要求,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坚持以科学化、智慧化、信息化助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目前,“智慧矫正中心”已通过省级验收,待部级验收。二是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利用信息化核查、集中学习教育、上门走访、集中劳动、定期报到等方式对社矫对象进行日常教育和监管。四是刑满释放“无缝衔接”安置帮教。积极与监狱、家属沟通,做好刑释解矫人员接收工作,目前共有在册安置帮教人员816人(监狱刑满释放人员512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04人),未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象。五是切实抓好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组织进行“三类十八种”重点人员排查,深入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情况和心态。制定预案,落实管控和帮教,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成效。一是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持续巩固县公证处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二是开展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以党建引领律建,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工作,营造律师行业良好形象。年内,通过了市级规范化律师事务所考核。三是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下发《关于重新调整充实法律顾问的通知》,对全县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统一调配。共有26名法律工作者和8名律师参与了7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6、主动担当作为服务中心大局。一是积极参与全县耕地流出专项整治。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抽调1干部参与勐库镇耕地流出专项整治,抽调4名干部参与耕地流出问题专项整改行政处罚工作专班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二是切实履行河湖管理职责。根据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部署,县司法局负责南赛河、湾河水库及干渠道,继续开展河长制巡河(库)工作,保护好南赛河流域、湾河水库生态环境系统。三是抓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按照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工作任务及责任人。稳步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各项责任工作。四是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连、周密安排,严格对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继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常态化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了很好实效。五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妇女儿童、基层工会、禁毒防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信息宣传、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绿美机关”建设、节水型机关建设、爱国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取得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36975.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36975.57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9004660.70元对比增加1032314.87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度部门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故本部门的总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36975.57元,其中:本年收入8862218.38元,上年结转收入1174757.1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62218.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9004660.70元对比增加1032314.87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度部门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故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036975.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036975.57元,其中:基本支出8462218.38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8704660.70元对比减少242442.32元,下降2.79%。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人员调出2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574757.19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300000.00元对比增加1274757.19元,增长424.92%。主要原因分析是:一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经经费投入增加;二是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含上年度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故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7508331.7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888.49元,卫生健康支出43396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793.00元。

1.公共安全支出750833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1%。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5933574.6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698657.19元;(2040605)普法宣传270000.00元;(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216100.00元;(2040610)社区矫正70000.00元;(2040612)法治政府建设320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88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1%。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89115.84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3724.0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000.00元;(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70633.84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14.81元。

3.卫生健康支出43396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1673.95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8891.4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0146.3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50.63元。

4.住房保障支出5577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557793.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工资福利预算支出7409610.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43848.7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583515.84元。

1. 工资福利支出 7409610.94元(其中:基本支出7409610.94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临时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043848.79元(其中:基本支出469091.60元,项目支出157475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7%,主要用于日常运行经费及依法治县经费、人员普法经费、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法律援助补助专项经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351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作及职业年金纪实。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9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0元,较上年(35000.00元)减少5000.00元,下降14.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15000.00元)减少5000.00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较上年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便捷化供给、规范化运行和标准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完善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联动”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易引发纠纷的重点领域,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命案防控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群体性上访不出县”的目标,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有效减少或杜绝群体性事件。

社会公众对人民调解案件办理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补助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矫正领域安全稳定,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的主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四类犯罪的教育改造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战线,是惩治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强化走访排查、法治教育、社区服务的力度,提高司法行政的执行力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从严管理服刑人员,降低安全稳定的风险,指标值为长期。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90%以上。

(四)依法治县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双江,平安双江建设,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完善政府主导、全额保障、普惠群众的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探索青少年、农民工普法宣传教育和“双语”普法工作,开展好“八五”普法规划。

群众对法治宣传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建立完善的“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基层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云南”“平安双江”建设。

社会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六)中央和省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建立规范的政法机关装备配备标准体系,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配备所需的各类业务装备,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装备配备力度,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

装备配备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整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七)普法宣传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双江,平安双江建设,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完善政府主导、全额保障、普惠群众的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探索青少年、农民工、农村居民普法宣传教育和“双语”普法工作,开展好“八五”普法规划。

群众对法治宣传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八)法治政府建设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推进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进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群众对法治宣传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矛盾不上交”、“依法治理”、“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

群众对法治宣传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9091.6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行政人员交通补贴。与上年的500306.88元对比减少31215.28元,下降6.24%。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出2人,2人的行政人员交通补贴随之减少;二是人员调出2人,工会经费的测算数也缩减,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法局资产总额11899851.62元,其中,流动资产230945.31元,固定资产11668906.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转固1320092.91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资产总额比上年的10373445.73元增加1526405.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52568.91元,流动资产增加173836.98元),增加原因:一是2023年度县级人民调解室及视频探视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审计验收入固定资产;二是社会保障局拨入第四季度公益性人员保险,银行存款增加173836.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因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表。

2.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因本部门2024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3.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因本部门2024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4.新增资产配置表,因本部门2024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此表为空表;

5.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因本部门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因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31500111

  
附件【180315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02070302270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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