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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11-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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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双江自治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和国土绿化的具体组织措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2)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重点工程造林项目年度施工设计,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耕还林等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以及生态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建设,以及各类林业工程造林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的管理;负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有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的监督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以及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

(5)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6)负责管理国家和省级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县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组织、指导、监督国家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

(8)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产业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9)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林业生产、林产品产值的统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0)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2)承办双江自治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护绿”,资源管护全面加强。一是严厉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非法侵占林地“七个一律”严惩措施,持续推进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整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共实地调查核实图斑433个,立案72起,其中刑事案件移送14起、行政案件查办58起,办结54起,罚款270000元。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共录入案件数834件,其中查处整改到位案件221件,无需(法)查处、不是案件613件,查处整改到位率100%。全力推进中央和省委巡视、环保督察、审计、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精准到位。二是严防严控森林草原火灾。2022年度防火期,共投入防灭火经费1350000元,开展以播放宣传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通告)和县非法侵占林地“七个一律”严惩措施、清明节倡议书等为主要内容的流动宣传车、“大喇叭”和“小喇叭”宣传21843次,接到并处置上级通报卫星热点2个,未发生森林火情火灾。全国第一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初评结果排在全市第2名、全省第40名。三是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严格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管护方针,扎实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森林草原监测评价、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苗圃基地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等各项工作,严防严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危害,积极推进社会化防治方式,联防联控,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3‰、无公害防治率96%、灾害测报准确率99%、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监测覆盖率100%。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以内、防治率达100%、无公害防治率85%。四是加强林地要素保障。严格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积极推进林地“一张图”精细管控,形成“以图管地”。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执行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守牢生态红线,确保现有林地、草地面积不减少,重点生态区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加强项目使用林地日常监管,积极主动跟踪指导,提前介入、靠前做好项目使用林地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报件质量。2022年完成临时占用审批3件、永久使用审批15件。五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守“三条底线”,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科学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第二次上报国家审核、草原基况调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保护率75%。理赔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62起,理赔金额97200元。牵头组织制定《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完成县人大备案审查后报市人大审查,完成《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技术规程(试行)》初稿编制。六是深入推进天然林管护和公益林管理。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和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天然林管护站点建设和护林员选聘管理,建立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制度,提高管护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2022年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114.28万亩、生态公益林61.09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

2、抓实“增绿”,林草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一是规划引领,科学规划,完成了县域造林绿化空间规划编制,科学提出2025--2035年林地保有量及森林覆盖率。二是着力解决“在哪种”“种什么”“怎么种”“怎么管”的问题,科学推进国土全域造林绿化,大力实施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完成新造林1250亩。三是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模式,开展集中义务植树活动2次,完成义务植树70万株,向全县各乡(镇)、农场扶持发放各类经济林果及美化绿化苗木3.83万株。四是依托国有勐峨林场保障性苗圃建设,加强造林绿化苗木培育,全县共有育苗户40户,育苗面积1196.37亩,培育苗木1901.72万株,其中特色乡土树种苗木143万株,基本满足全县造林及绿化美化需求。五是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稳步推进,新增核实退耕还林面积0.6万亩,累计完成2019年退耕还林6.1万亩、还草0.3万亩,落实2022年退耕还草地块0.07万亩,2019年0.3万亩退耕还草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六是全面推进绿美建设,积极组织绿美爱心捐赠,捐赠民族小学绿美爱心树30株,干部职工爱心款捐赠2960元,护林员捐赠绿美爱心树30株、爱心花2943株。积极开展绿美机关、绿美林场建设,完成增花增绿盆景200盆,种植花卉、树木526株。完成“县树、县花”拟推荐候选名单报请、投票页面链接和拟推荐候选名单物种简介、图片、推荐理由等准备工作。

3、抓实“富绿”,生态产业实现新突破。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和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生态富民产业,优化林草产业结构,巩固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培育发展特色产业,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全面助推乡村振兴。一是巩固提升50万亩核桃产业,实施核桃提质增效6万亩,2022年挂果面积34.3万亩,干果产量3.67万吨。二是打造优质临沧坚果产业基地23.78万亩,实施临沧坚果提质增效5.04万亩。2022年挂果面积3.8万亩,干果产量1292吨,实现产值45220000元。三是强化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抓实林草科技“三个双百”工程,完成核桃坚果培训33期1620人次、林下中草药培训3期82人次,补齐产业链初加工、精深加工短板,提高附加值,邦丙乡核桃坚果一体化初加工厂项目稳步推进。四是大力培育发展林下产业,种植滇黄精、三七、葛根、茯苓、半夏、雪胆、西南远志等林下中药材2395亩,累计种植30444亩,实现产值61350000元。五是积极培育壮大林草产业发展市场主体,解决“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问题,全县涉林企业27户。林农专业合作社达39户,林业总产值达20269700元,注册商标3个。

4、抓实“活绿”,林草改革深入开展。一是全面抓实林长制各项机制建设,落实清单化“包保责任”,积极探索各级网格长“十包”责任落实机制,通过网格林长巡林、“包保责任”的落实,长期难以处理的涉林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林草资源得到有效管护,得到了上级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上级林长巡林4人次,县级林长巡林61人次,乡(镇)级林长巡林812次,村(社区)级林长巡林1374次,共处理解决涉林矛盾纠纷23起。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领导巡林调研指示精神,各国有林场建立了基层党支部,健全完善国有林场财务管理、护林员巡山护林等六项制度。三是认真落实林草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完成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划转,挂牌成立了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是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纳入“综合窗口”服务事项24项。

5、抓实“促绿”,林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完成申报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森林康养一体化建设等地方专债项目2个。二是完成申报入库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国家森林抚育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39449000元,申请补助资金39059000元。三是完成向上争取到位项目资金38527900元,。四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690000元,完成率100%、入库率100%。

6、抓实党建,党的建设全面增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全县林草干部始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廉政谈话、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参加基层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做好涉林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维护林草系统安全稳定。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筹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国家安全、疫情防控、爱国卫生、民族团结、信息公开、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信访、档案、保密、老干部、工青妇、机关事务等工作,林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林政股、森林草原防火股、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参公)、林区治安稽查大队、林长服务中心、林业技术推广站、忙安木材检查站、勐峨木材检查站、国有林场管理总站、大浪坝林场、勐峨林场、忙安林场、东来林场、坝糯林场。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6人(离休0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实有车辆超编制的原因是:车辆编制改革前已逐级报批并合理合规办理购车相关手续,车改结束后车辆才交付使用,目前该车辆已录入公务用车信息平台系统,正在核定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0659807.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33142.17元,占总收入的94.0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2426665元,占总收入的5.97%。与上年40310884.25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8922.92元,增长0.87%,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级晋升,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37439634.26元相比,增加793507.91元,增长2.12%,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级晋升,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2871249.99元相比,减少444584.99元,下降15.48%,下降原因:林木良种补贴、《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东来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等非财政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5209693.25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6210.08元,占总支出的39.94%;项目支出27153483.17元,占总支出的60.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72642946.82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433253.57元,下降37.76%,下降原因:由于2022年天然林停伐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森林资源培育、动植物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等非财政项目支出减少,故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7212923.99元相比,增加843286.09元,增长4.9%,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级晋升,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55430022.83元相比,减少28276539.66元,下降51.01%,下降原因:由于2022年天然林停伐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森林资源培育、动植物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等非财政项目支出减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56210.08元,与上年17212923.99元相比,增加843286.09元,同比增长4.9%,增加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级晋升,故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63227.30元,占基本支出的9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2982.78元,占基本支出的4.39%,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4411.6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53483.17元,与上年55430022.83元相比,减少28276539.66元,同比下降51.01%,项目支出减少原因:由于2022年天然林停伐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森林资源培育、动植物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等非财政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专项补助资金支出303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18年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资金。

2.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16999490.67元,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114.28万亩直补资金及管护费,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1.09万亩直补资金及管护费支出。

3.2022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支出1232443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各类扑火队伍建设,防火储备物资购置支出。

4.2022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支出53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勐峨林场、国有忙安林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支出。

5.2022年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支出5361549.50元,主要用于《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下经济发展、彩色乡土树种示范种植、美丽县城建设等其他林业和草原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84373.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1%。与上年69793021.52元相比,减少27108648.27元,下降38.84%,下降原因:由于退耕还林补助、天然林停伐补助、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042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离退休179381.6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2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9079.91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4630.32元、死亡抚恤支出162466元、残疾人事业支出97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62.80元。比上年1900690.46元相比,增加239730.17元,同比增长12.61%,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离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费标准,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5175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7438.81元、事业单位医疗843160.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0315.4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840元。比上年1304869.30元相比,增加46885元,同比增长3.59%,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费标准,故卫生健康(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3.节能环保(类)支出4646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9%。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及发放2018年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资金,相关支出情况:生态保护支出144317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9440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378109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3030000元。比上年27987385.50元相比,减少23340559.50元,同比下降83.40%,下降原因:2022年天然林停伐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项目资金未及时发放。

4.城乡社区(类)支出4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支出440000元。比上年0元相比,增加440000元,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2022年新增美丽县城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故城乡社区(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5.农林水(类)支出3288956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5%。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相关支出情况:林业和草原支出30759560.32元(其中:行政运行2731593.06元、事业机构10616630.09元、森林资源培育6561827.98元、森林资源管理4496953.77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298105.61元、动植物保护15165.5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224133元、其他林业的草原支出815151.31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80000元、生产发展支出1950000元。与上年37422534.70元相比,减少4532974.38元,同比下降12.11%,下降原因:2022年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减少,故农林水(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6.住房保障(类)支出1215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情况:住房改革支出1215812元。比上年1136124元相比,增加79688元,同比增长7%,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及公积金标准,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除以上支出外,本年度本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无外交(类)支出,无国防(类)支出,无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教育(类)支出,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交通运输(类)支出,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金融(类)支出,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其他(类)支出,无债务还本(类)支出,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200元,支出决算为711230.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6539.4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4690.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4690.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国外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国外接待,故无国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200元,支出决算为711230.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6539.46元,年初预算数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4690.80元,年初预算数为4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7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开展毁林种茶、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次数增加,人员下乡及出差次数增加,对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多,车辆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多;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林政管理、退耕还林还草、防火等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加,接待费次数增加,支出增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11230.26元与上年436614.87元对比,增加274615.39元,增长62.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446539.46元与上年320559.07元对比,增加125980.39元,增长39.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去年增加的原因是人员下乡及出差次数增加,对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多,车辆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264690.80元与上年116055.80元对比,增加148635元,增长128.07%,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去年增加的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开展林长制巡林工作增多,对林政管理、退耕还林还草、防火等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增加,接待费次数增加,支出增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开展毁林种茶、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次数增加人员下乡及出差次数增加,对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多,车辆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多;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林政管理、退耕还林还草、防火等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增加,接待费次数增加,支出增大。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资源管护、资源林政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市各级领导,企业人员到双开展林业产业各项工作发展上的工作督促、监管和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2982.78元,较上年723134.39元,增加69848.39元,增长9.66%,增长原因:1.2022年维修(护)费用增加;2.临聘人员增加2人,劳务费增加。3.卫生县城创建行动网格卫生清理费、核酸检测演练活动经费增加,委托业务费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3191263.57元,其中,流动资产9613548.95元,固定资产13563742.43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3972.19元,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25964808.9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3545.38元,下降10.68%,下降原因:1.货币资金减少;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净值减少。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14696854.71元相比,减少1133112.28元,下降7.71%,下降原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政府采购支出,其中: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实施营造林项目建设。完成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兑现政策补助;管护天然林和公益林175.33万亩,兑现管护资金。加大科技推广与引种建设,抓好城乡绿化项目建设和全县义务植树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73%以上。二是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推进依法治林,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严格采伐管理、开展征占用林地自查清理、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三是狠抓林业扶贫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林业驻村扶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发展林下经济,助农增收。四是深化林权改革工作。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落实政策性森林保险,生态公益林更新调整,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五是提升林业队伍素质。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行政能力建设,行政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县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林农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根据设定的指标评价体系,结合我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评,整体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503300101111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10805461133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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