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11-0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2001000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局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建立、健全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支援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9.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协调处理宗教事务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县委、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1.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12.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了解掌握我县及周边县(区)民族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创新工作机制,促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六稳”、“六保”及团结稳定工作,配合县人大、县委统战部做好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及社会治理农村宗教现状调研。二是围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扎实做好国家民委经济司关于做好“千村万寨心向党”专栏宣传素材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和《中国民族》大型融媒体报道“我们和党旗在一起—56个民族心向党”专题拍摄任务。三是在完成全县56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命名的同时,完成10个全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单位创建命名,我县革命老区大文乡千信村圈控起义革命遗址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四是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已命名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少数民族特色小镇规范管理评估工作。五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贯彻落实“8月回信”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六是按时完成我县《中国少数民族大辞典•布朗族卷》词条报送工作,共收集整理上报社会、地理、历史、思想、宗教等20类词条。七是加强对全县民间信仰点的规范管理,促进民间信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积极引导民间信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挖掘民间信仰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改革创新,兴利除弊、移风易俗。八是实施民族团结“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的。2021年实施“十百千万”项目共8个分别为:勐库镇城子村城子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勐勐镇大荒田村来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忙糯村小坝子村面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勐勐镇千蚌村团结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勐勐镇新村社区解放二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邦丙乡邦丙村邦丙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邦丙乡邦况村邦况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大文乡邦烘村邦烘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2.正确引导,宗教领域和谐和顺。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总要求,对全县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执行“两暂停一延迟”规定。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和顺。一是结合今年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对全县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防火、用电安全、危房安全不稳定因素及隐患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按属地管理原则反馈乡(镇)党委、政府,并安排专人指导开展相关工作整改。二是积极配合县文化旅游局完成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整改工作。三是强化学习教育。加强佛教协会及基督教“两会”及信众的学习培训,联合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举办双江自治县学“四史”学习培训2 期,参训100余人次;开展了“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暨消防安全培训2期参训100余人次,组织宗教界瞻仰红色遗迹、缅怀革命先辈 2期,参训25余人次;深入推进“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打造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点,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2期,参训60余人次。四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更好地与中国文化相融合、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相适应,6月开展了2期“四史”学习教育,并组织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参观了大文乡千信村圈控起义革命遗址。五是我局配合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在县基督教“两会”培训中心开展“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活动。2021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民族宗教领域持续保持和谐和顺的良好局面。

3.整合资源,助力乡村振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我局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回乡做规划,并指定1名干部长期蹲点挂钩村(章外村),其他干部轮换下乡的方式协助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为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我局多次深入全县各乡(镇)调研规划项目,为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为重点,持续加大民族集聚区资金、项目投入力度。2021年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项目8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2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9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26万元,占总收入的98.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37万元,占总收入的1.46%。本单位本年度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无数据,与上年不可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03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95万元,占总支出的9.60%;项目支出1835.13万元,占总支出的90.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无数据,与上年不可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95万元。本单位本年度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无数据,与上年不可比。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5.13万元。本单位本年度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无数据,与上年不可比。主要用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补助、省级民族宗教工作专项补助、民族事务工作和民族事务工作、拉祜族医药补助等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3.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其中:基本支出194.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项目支出182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非财政拨款经费支出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1%。本单位本年度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无数据,与上年不可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民族事务和民族事务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5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专项项目经费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72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9%。主要用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4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5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9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加强内控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杜绝不必要的支出;把好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关,公务接待抓源头,坚决杜绝不必要、不应该公务接待活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28万元。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上年无“三公”经费支出数据,与上年不可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万元,占84.11%;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15.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36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48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4万元,本单位本年度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无数据,与上年不可比。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货物购买和服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66.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8万元,固定资产4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年度为财务独立核算,上年度无资产总额数据,与上年不可相比;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6.54

22.68

42.9


23.0


19.9



0.9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12表)。

2021年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835.13万元,共7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835.13万元,支出1835.13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本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2021年度财务与统战部分离,故无上年数据。

(二)本单位2021年决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故(公开07表)无填报数据。

(三)本单位2021年决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故(公开08表)无填报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2001111

  
附件【民宗21年决算公开导出报表.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