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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10-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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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双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家合并成立的独立核算单位,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属于政府机关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2)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4)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应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职责。

(5)负责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及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6)贯彻实施药品的国家标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有关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药饮片泡制规范;依法监督管理药品流通、使用和医疗机构制剂及中药材集贸市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和特种药械;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相关工作。

(7)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8)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消费投诉的受理、调解和咨询服务工作。

(9)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10)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程。

(12)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监管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并负责考核评价。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决策部署,按照“12345”工作思路,以深化改革、提升能力、加强监管为主线,以抓好食药安全、质量强县、品牌兴县工作为重点,以提升履职尽责、科学监管、执法办案能力、设施设备能力为突破,以实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质量监管、综合执法、消费维权统一规范为目标,一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奋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1、市场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1)营商环境更加宽松便捷。一是全面启动“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以“减证”促“简政”,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加快提升企业开办、退出便利制度。目前,提交材料符合规定的企业开办及注销已能实现当场办结和当日办结。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今年新登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2124户(还在变动),其中:内资企业37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个体工商户1719户,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累计达17501户。二是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圆满完成,全年企业年报率达97.06%,超额完成全县2021年重点督查的经济社会发展32项经济指标工作目标。三是全面完成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分别是完成上级下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2个,指导配合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29类29项,指导配合本部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3项。

(2)“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净餐馆”专项行动。一是聚焦重点区域,全面巩固提升2020年整治成效。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按照“净餐馆”达标标准,通过净餐馆监管端APP对标对表逐户检查验收,目前共完成城区和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达标验收513户,达标率100%;二是全面推广应用“餐饮安心码”,积极鼓励消费者扫码点评,引入社会监督,以数字赋能,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截至目前共有686家餐饮企业下载安装“餐饮安心码”,下载安装率100%;三是严格落实餐饮“红黑榜”制度。以上“红榜”为荣、进“黑榜”为耻的理念,引导餐饮单位积极整改,倒逼餐饮服务单位积极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目前共更新餐饮“红黑榜”5期,有46家餐饮企业上榜,其中红榜24家,黑榜22家;四是严格执法。按照“以处罚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要求,以上“黑榜”的餐饮服务企业为重点,指定专人逐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警告,对拒不整改的立案查处,目前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责令停业整顿餐馆20户(立案查处3起)。五是将“净餐馆”专项行动向乡镇和农村地区深化拓展。按照中型以上餐馆和单位食堂“七个达标”、小型餐馆和餐饮食品摊贩“五个规范”要求,将“净餐馆”专项行动向乡镇深化拓展,及时宣传动员,安排部署,2月16日、4月21日至29日先后深入各乡镇开展“净餐馆”业务知识培训,年内共开展培训6场次,共有1000余人参加培训,发放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868份。截至目前,我县的双江自治县红黑榜总分88.24分,全省排名第47名,全市排名第2名,共有513户餐饮服务单位完成达标,达标率100%,餐饮安心码完成公示686户,公示率100%,共有959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合格率84.76%。

“管集市”专项行动中,重点围绕“三线、五面、一栏、一闸”标准,深入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主城区农贸市场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一是县市场监管局先后协调公安、工信、消防、住建、教育和体育、农业农村、两农场、交警、林草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将责任层层分解,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责任,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分析研判整治工作中的痛点、难点;二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选派8名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脱岗进驻县城区4个集贸市场,同时,出动执法人员1478人次,对市场经营户进行摸底造册,监督协助集贸市场完成提升改造,开展四参与活动(市场监管局参与、县爱卫办参与、市场开办方参与、摊点经营者参与),严格落实集贸市场有关管理制度,做好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提升工作,完成4个市场管理制度上墙,规范临时摊位,清理3条消防通道;三是约谈市场开办方4次,大力实施“管集市”专项行动,严格要求按照标准化集贸市场建设要求,整治辖区集贸市场收费旱厕4个;约谈在双江经营的网络订餐平台负责人2次8人次;四是完成4个集贸市场的洗手池改造,共7座10个,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购置10个喇叭,10个U盘,录制“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提升行动—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六”的内容,在每个集贸市场进出口连续播放进行宣传。五是今年4月份牵头清理整顿城区活禽交易及宰杀工作,活禽交易和宰杀迁移至利众集贸市场,并完成活禽宰杀户补助17万余元;六是为顺利通过12月份国家卫生县城第三方暗访评估,确保城区集贸市场在评估中不出现纰漏,全面解决集市“脏、乱”问题,启动《迎接12月份国家卫生县城暗访—双江自治县集贸市场改造实施方案》,方案细化了各个集贸市场需要整改事项,改造工程计划11底前完成。

(3)食安办牵头抓总成效明显。一是今年县委召开专题会议1次,政府召开专题会议2次,食安委全体成员单位会议2次,部门联席会议7次,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农村自办宴席备案1822场次,83798桌,793116人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及时叫停KTV、酒吧、农村自办宴席等餐饮服务活动;二是建立风险会商报告制度且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分析和研判会,并形成食品安全形势分析报告,采取措施及时化解。及时修订完善《双江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于7月28日开展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演练桌面推演;三是先后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校(园)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餐饮从业人员开展培训9场次,共1200余人参加培训。持续加大野生菌防控力度,加大督查和追责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半年工作督查暨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实地督查1次,野生菌中毒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年内共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276例。

(4)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加强。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监督抽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国家、省、市安排的食品抽检任务,年内共完成国抽、省抽、地抽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901批次,不合格13批次,合格率98.56%,已完成核查处置6批次;二是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辖区内677家餐饮服务单位均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80户学校食堂完成“网络明厨亮灶”建设工程)。三是以春秋季开学为重要时段,认真开展学校食堂检查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年内共对全县85家学校食堂开展3轮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64家次。四是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全面落实“物防”工作措施和“8个严格”工作举措,严格落实“111”风险监测排查机制,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五证一码、三专、八不”管理制度。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84户次,检查冷库99个次。五是开展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年内累计检查白酒生产企业1家,白酒小作坊1家,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含供应散装白酒的餐饮单位)70家(立案查处1起),签订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承诺书98份,发放宣传资料3500份。六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内共出动执法人员1197人次,检查食品流通企业1597户次。1459户食品销售者完成风险分级,其中A级1414户,B级45户,覆盖率达到100%。

(5)药械化安全监管更加深入具体。牵头组织“药品安全宣传月”、“药品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全年开展药品安全检查512家次,监督抽检药品10批次,督促指导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例;开展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产品监督、医疗器械零售企业集中检查等医疗器械检查314家次,监督抽检医疗器械4批次。全面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核酸检测试剂单位的监督检查,把疫苗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抓落实,截止2021年11月,县疾控中心共接收新冠病毒疫苗164873支,按照新冠疫苗的接收、发放、接种均通过疫苗追溯系统进行扫码入库、扫码出库、扫码接种程序,每一支新冠疫苗均实现了实时监管,未监测到新冠疫苗接种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强化指导和督促辖区内59家药品经营店“一退两抗”实名登记及处方药销售登记。

(6)质量安全监管常抓不懈。一是开展“建设质量强县,共建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双江自治县2021“质量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500份,参与群众数量达1150人次。二是开展口罩、车用石油,砌筑水泥,建筑用材、复合化肥,有机肥,聚乙烯塑料管材、烟花爆竹和集贸市场塑料制品等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96个样品。三是开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的开展好2021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抓好商标和专利注册指导工作,全县申请商标件数1273件,注册件数974件,截至目前有效注册商标总量3980件,其中“勐库”牌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专利申请量24件、发明专利达5件。四是持续推进2017年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小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召开模拟技术审查会1次;五是完成县域70个“小山头茶”普通集体商标注册工作;六是茶产品质量溯源,县域78户SC茶叶企业中,在双江县茶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公示简介66户,完成质量安全溯源平台注册登录且正常使用双江自治县“勐库大叶种茶”公共品牌标志48户,全县申请茶产品溯源码使用企业15家,发放溯源码8.806万张。

(7)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不断向前。一是组织2021年“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送标准进企业,深化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全县自我声明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的企业达到85%。二是组织“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4次10户分别是(两家机动车、5家在用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20台/件),检查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20台/件,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企业2家,加油站计量行为1家。按照云南省计量信息监管软件使用要求,指导各监管所做好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做好强检计量器具共检定1432台/件。三是组织“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宣传,并依托“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组织辖区内8家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等相关工作。

(8)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深入推进。一是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07份,其中:办理锅炉使用登记1台(套)、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12台(套)、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43台(套)办理电梯使用登记47台(套)、办理厂内机动车使用登记4台(套);二是持续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责任,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和《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告知书》75份。根据节假日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保障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特种设备生安全“六月”专项整治活动,牵头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持续推进全县电梯保险制度,截至第三季度参保率达80%。四是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54人次。下达监察指令书12份,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改安全隐患38条(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4起)。

(9)广告监管工作更加深入。一是围绕网络市场销售疫情防护物资、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网络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网络销售“特供”、“专供”类商品和“勋章”、“奖章”、“纪念章”“利用建党100周年作商业宣传”等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的网络市场整治行动。行政指导电子商务平台3户次,行政约谈电子商务平台2户次,在线检查电子商务数据2187条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93个次,处理互联网广告违法线索2条;二是发挥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持续对虚假违法广告保持严管态势,开展广告监测25条,各专项检查15次,受理广告群众投诉举报一件,查处涉及导向广告问题案件一件,检查广告经营企业6户次,广告发布企业12户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提醒2户次,约谈告诫一户次,督促整改违法商品信息1条,对1户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责令整改,参与广告案件查办1件。

(10)价格监管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召开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暨业务培训会,组织对我县2021年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梳理、排查,经清理我县没有出台制定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组开展2021年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存量文件清理,这次共清理清理文件总数1,其中:废止、修订或适用例外规定的文件0。二是制定制定印发《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景区、商场、停车场、餐饮、药店为重点开展全县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发放提醒告诫书868份,相关法律法规1394余份。三是开展临沧市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件,责令改正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营主体9家,开展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保证金、供电、供水、供气为重点的“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继续推进巩固77个无传销社区(村)的创建工作,摸排辖区是否存在婕斯公司、“包你火”两种涉传销、非法集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经过摸排辖区未存在两类违法行为。

(11)重点领域违法查处成效凸显。以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集中力量查办了几件有影响、有震慑的案件。今年以来共查办市场监管领域案件29起(结案),罚款93.301万元。开展的“铁拳行动”,统一销毁收缴侵权产品“小健哥”甜牛奶乳饮料系列产品共计386箱,过期食品150公斤,过期洗护用品13种426瓶。

(12)消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截至目前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申)诉99件,调解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接待来访(来人、来信)138余次。

二是开展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00份,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26台/次。走访指导“一会两站”和“五进”工程60个/次,发放消费维权宣传册160余份,培训维权联络员138余人/次。

2、抓实学习,转变作风,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1)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党的政治引领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县局党支部,一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年召开党员大会5次,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3次,党支部副书记讲党课1次,召开支委会12次,召开2021年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史集中学习14次,召开支委会学习党史10次,党支部书记围绕“学习党史 铭记党恩”在支部内讲专题党课1次、围绕“铭记党史 不忘初心”到挂钩村忙糯村讲专题党课1次,党支部副书记围绕“学四史”在支部内上专题党课1次,组织参加网上党史知识答题7031人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三是全局党支部完成预备党员转正2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县市场监管局班子2021年度民生实事内容4件,局党支部制定民生实事计划4件,目前完成率100%,全年共收缴局机关支部党费10556元。

非公党,一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非公党委下属22个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88次,召开支委会144次,讲党课8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64次;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非公党委下属22个党支部共开展党史学习教育139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共22次,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18人,列为发展对象8人,接收为预备党员13人,转为正式党员7人,全年共收缴非公党委党费31430.6元;三是全年非公党委书记共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综合督查4次,完成届期任满的双江小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双江双龙古茶园商贸有限公司党支部等9个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换届。

(2)突出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提升干事创业向心力。修订完善了《县市场监管局内部管理制度》,从严加强干部管理。同时,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共组织开展业务培训5期,参加业务培训班15期,接受培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市场监管干部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3)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拒腐防变免疫力。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履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的责任,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动,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反腐败警示教育,积极组织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全局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根据工作职责,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股、行政许可办、市场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其中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其余均为股所级。在6个乡(镇)勐勐镇、沙河乡、勐库镇、忙糯乡、大文乡、邦丙乡分别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派出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其中执勤执法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食品安全快速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2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7.94万元,占总收入的86.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4.39万元,占总收入的13.76%。与上年(1,422.59万元)对比减少300.26万元,下降21.10﹪;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减少一县一业项目,项目资金减少,故支出总额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6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59万元,占总支出的84.82%;项目支出162.27万元,占总支出的14.62%;其他收入支出:6.05万元,占总支出的0.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030.22万元)对比增加38.69万元,上升3.75﹪;主要原因为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政府购买人员工资从工资福利支出中调至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劳务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6.64万元。与上年937.2万元减少139.00万元,减少18.78﹪。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行政成本控制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规定,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1.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95%,比上年(937.2万元)减少176.0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本单位退休及调出人员4人,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由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整至商品服务支出中劳务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05%,与上年(93.02万元)增加52.4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本单位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由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整至商品服务支出中劳务费。

2021年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均基本支出为20.46万元/人/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29万元/人/年,人均日常公用经费为3.1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27万元。与上年392.37万元对比减少285.05万元,下降58.64%,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增加的一县一业项目已完成,故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2021年,本单位共申报14个项目,分别是市场秩序执法、药品事务、食品安全监管等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等,各个项目均已完成绩效目标,其中市场主体管理项目支出4.57万元,市场秩序执法项目支出29.92万元,药品事务项目支出16.0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32.28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支出74.49万元,2021年农贸市场星级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改造相关专项资金支出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5%。与上年(1,406.7万元)对比减少398.24万元,下降28.31%,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增加的一县一业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4%,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主要用于保障职工社保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医疗补助等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2021年农贸市场星级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改造。

5.住房保障(类)支出4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万元,完成预算的72.30%。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的4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的23.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我局认真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91万元,下降39.65%。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8万元,下降3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3万元,下降39.8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行政成本控制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规定及疫情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6万元,占68.05%;公务接待费支出3.36万元,占31.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导调研、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4万元,与2020年度(78.73万元)对比增加60.71万元,上升77.11%,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支出,原因为单位2021年将临聘人员工资调整为劳务费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50.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99万元,固定资产558.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2.7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55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4.14万元,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380.86万元;无处置车辆,账面原值194.23万元;无报废报损资产,账面原值967.7万元。无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0.02

98.99

558.33

287.45

85.32

0

185.56

0

0

192.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年度未发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此表为空表。2.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此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结余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20221027042046057 (20230214).xls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1201111

  
附件【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20221027042046057 (202302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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