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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8-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1300000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物业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6.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8、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法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等。

9.负责依托全县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承担推进全县数字化、长效化、精细化、网格化城市管理责任。

10.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信访、投诉群众的接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于2019年3月20日经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双办发﹝2019﹞62号)文批准成立,内设机构5个股级: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政策法规室、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科技干部4名;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管理编制5名,专技编制2名,工勤4名。目前,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在职8人,其中:局长1人(正科级),副局长3人(副科级),科技干部4名;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编制4名,专技编制2名,工勤4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转作风,提素质。

一是抓实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8人,自2019年5月开始挂钩帮扶2个行政村,分别是勐勐镇闷乐村和勐库镇那蕉村,涉及13个村民小组,全局挂钩建档立卡户49户,挂联非档户498户,目前,已脱贫退出的49户建档立卡户,没有出现返贫、错退情况,累计帮扶资金投入达17.6(闷乐村6.4万元、那蕉村11.2万元)。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鲜花盛开的村庄”建设工作 ,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勐勐镇闷乐村和勐库镇那蕉村改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积极组织绿化人员对挂钩点做好树木、花卉、草坪的种植和培育养护,精心组织村民对村庄中脏乱差的区域进行卫生清扫工作,努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二是加强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治理工作,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在县“扫黑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签订承诺书55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知识的学习进行考试,参考人数30人,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制作标牌1面,印制粘贴中央、省、市、县《通告》200余份,印发小折页2万余份,悬挂布标横幅14条,出动宣传车辆22余辆(次),在双江手机快讯、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播发刊载《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告》50期,在70年大庆维稳安保工作期间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出动宣传工作人员1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填写检查记录2150余份,受教群众达40000余人次。利用双江街天在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开展宣传,同时,深入挂钩村和学校召开干部会、群众会等方式开展宣传,共计开展18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聚焦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领域,共开展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40余次,排查乱点乱象问题线索55次,排查出25个乱点乱象问题,本部门治理25个乱点乱象问题。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坚持城管执法人员每周集中学习制度,原则上以大队为单位,每周进行不少于1个学时的理论政策和法规业务学习,每人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月至少确定一个专题,建立城管执法业务测试制度,定期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测试和定期进行考核,做到以考促学。

2.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抓手,强化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一是坚持疏堵结合,查处占道经营行为。对城区1244户经营门店全面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度。依法取缔马路市场1个,整治长期占道经营的各类门店58个,整顿规范民族广场儿童娱乐摊点3个和2处夜市烧烤摊点,有效改善了城区和道路秩序和市容市貌,提升了市容形象。二是强化治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全面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治理机制,以治理公共垃圾、背街小巷和卫生死角为重点,抓好县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背街小巷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治,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县城环境卫生126次,整改落实存在问题87个,建立全天候保洁制度,垃圾车辆实行覆盖运输,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三是加强协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县综合执法局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共拖移违停机动车2辆、非机动车15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1200多台次。同时,加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监管,车位周转使用率较收费前有明显提升,收取率约为80%,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

3.以“美丽县城”建设为契机,加大拆临拆违工作力度。一是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户外广告。按照“一店一招牌”的原则,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城市外立面改造项目,加强对城区门头匾牌的规范管理。共清除各类小广告1100余个,取缔条幅200多条,清理公路沿线户外立式广告牌558块;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带和行道树的养护工作。及时对树木进行整形修剪,提高绿化景观效果,努力做到街景、灯景、绿化景“三景协调”的效果;三是加大违建治理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建设。按照“存量违法建筑逐步拆除,新增违建坚决杜绝”的要求,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和勐勐镇、沙河乡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拆临拆违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打击力度。2019年以来,累计依法拆除县城建成区内违法建筑1.68万平方米,协助各乡(镇)、两农场拆除违建1.8万平方米;同时,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强违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巡查防控,严格防控新增违法建设,违法建设长效防控机制初步形成。

4.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落实我局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职责,进一步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夯实党组意识形态精神堡垒,进一步加强全局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为意识形态工作保驾护航。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开展街面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共发布信息45条。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19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积极适应新常态,全力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严管干部、严肃执纪、追责问效,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召开集中学习党纪和法律法规4次,认真落实履职报告制度,组织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2次,做到了落实主体责任“不松手”。认真开展了廉政谈话2次26人,深化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依法依纪履职尽责;二是认真抓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三是严格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了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14份,列出“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做到履责有任务、尽责有标准、问责有依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综合施治,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五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领导班子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杆杆,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症”。六是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实施廉洁扶贫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一年来,全局上下紧密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局良好的整治生态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1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无去年同期对比数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12.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12.6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2.65万元(本级财力1812.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无去年同期对比数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12.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出181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8万元;项目支出1301.84万元。无去年同期对比数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8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43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4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3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3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9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215.49万元2120104城管执法189.36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8.6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10.8万元,项目支出1301.84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510.8万元:301类工资福利支出323.78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87.02万元,主要反映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等。

2.项目支出:212类城乡社区支出1301.84万元,212类01项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40.1万元,主要反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经费100.02万元、数字城管租赁费40.08万元、两违整治工作经费200万元;212类05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61.74万元,主要反映园林绿化管护52万元、城市社区环境卫生909.7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25.1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经费: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经费:县规划区内园林管护3.2平方米,行道树5000棵等管护费用。

(三)数字城管租赁费: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

(四)两违整治工作费用:“两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及美丽县城建设拆临拆违工作。

(五)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美城环卫:为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把全县城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的“三优”文明城镇。

九、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两违整治

(二)立项依据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行政实施方案》双办发[2019]18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为坚决遏制“两违”高发频发态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力保护制度,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彻底解决全县“两违”问题。

2.助推“美丽县城”建设深化“拆临拆违”工作力度。

(五)项目实施内容

双江自治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

(六)资金安排情况

该项目2020年共计投入2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日常巡逻巡查;

2.入户宣传动员工作;

3.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复垦。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0年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复垦32810.6平方米。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7.03万元,其中:办公费2.64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万元,劳务费164.14万元,工会经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4万元,其他交通服务费用7.2万元。无去年同期对比数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1300111

  
附件【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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