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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8-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76400000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订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千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7、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8、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于2019年3月20日经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双办发﹝2019﹞62号)文批准成立,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及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1个: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3名。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编制2名,专技编制2名,工勤1名。目前,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在职6人,其中:局长1人(正科级),副局长2人(副科级),股级领导3人;下属事业单位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职4人,其中:管理岗1人,专技岗2人,工勤岗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请示汇报,顺利组建工作机构和服务保障体系。成立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成1个县级中心、6个乡(镇)、77个村(社区)服务站,实现全挂牌、全覆盖,搭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保障体系架构,“一中心两站”工作人员全部到位,服务退役军人“县、乡、村”三级贯通,各项业务步入正轨。

2、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规范管理,抓好优抚对象权益维护。一是实施帮扶援助。今年帮扶援助41人8.07万元。二是办理社会保险。认真做好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工作;牵头抓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年内受理29名退役士兵申请,算出补缴资金66.74万元;对享受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疗保险补助,全年补助1139人28.48万元。三是梳理比对“两参”退役人员。四是办理军人优抚卡。与县信用联社签订《拥军优抚合作协议》,联合举行军人优抚卡首发仪式,年内为退役军人办理优抚卡2103张,金融部门提供相关个性化优惠服务,激发退役军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五是按时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登记。选派干部参加省级业务培训后,立即开展网上年度登记工作,在规定时间内26名自主择业军干部全部完成登记。六是完成优抚系统核查任务。上级下派核查任务156人,完成156人,完成率100%。

3、提升服务质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18条措施,以强化服务为抓手,促进和实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是高质量完成安置任务。符合安置条件的一律安置,2019年共安置退役士官5名。二是联合举办就业招聘会。市县招聘会上退役士兵进场招聘33名,现场达成就业意向22名。三是开展技能储备培训。深入县武警中队开展“进军营·送政策”宣讲活动,给官兵介绍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形势、安置政策问答、心理调适、职业规划。四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内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个性化培训1期6人,新安置退役士官参加在岗培训1期5人,退役士兵参加驾驶培训1期7名。五是加强就业创业宣传教育。

4、严格落实政策,定期发放优待抚恤资金。按时调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定期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全年发放920.31万元。

5、强化组织保障,做好新时代英烈褒扬纪念工作。一是加强双江烈士陵园管理保护。二是做好烈士陵园祭扫服务工作。清明节、五一期间,热情接待烈士家属、战友及社会各界前来祭扫烈士,为烈士家属解决交通费、生活费0.2万元,祭扫服务登记规范齐全。三是筹备和组织烈士纪念日活动。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9·30烈士纪念日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看望慰问烈士遗属,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

6、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2019年县委议军会议要求,出台了《双江自治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二是基本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全县预计采集(动态管理)2715人,实际采集2519人,尚未采集人员正在排查核实中。三是完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全面完成悬挂工作,举行悬挂仪式8场次,悬挂2517块。四是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及颁发纪念章活动。春节、八一、国庆期间,赠送慰问金64.35万元,祖国70华诞之际,为3名在乡复员军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五是做好送喜报工作。为6名荣立三等功现役士兵、1名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去喜报,在新兵出征仪式上发放奖金0.19万元,同时为35名新兵家属授予“光荣家属”牌匾。六是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浓厚氛围。

7、多措并举,保持涉军信访维稳总体稳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实现“北京不去、省内不聚、外省不串、网上不炒”目标。

8、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及时成立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批成立机关独立党支部,完成党员关系转接和支部班子选举工作。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并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考核验收。

9、统筹兼顾,全面做好其他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扛实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统筹兼顾、措施有力,我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等中心工作与全县同频共振,与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协调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35.79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9年成立,故2019年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5.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5.7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5.79万元(本级财力635.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35.79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9年成立,故2019年无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5.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9年成立,故2019年无预算;项目支出61.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9年成立,故2019年无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8万元;2080802伤残抚恤2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万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84万元;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6.08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05.07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56.16万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0万元;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6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士兵安置2万元;2082801行政运行91.20万元;2082803机关服务57.69万元;2082804拥军优属45万元;2082850事业运行44.29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8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5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3万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4.9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74.53万元,项目支出61.2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2019年成立,故2019年无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节日慰问经费。春节及“八一”对义务兵家属、部队、自主择业、企业军转、优抚对象(1年不少于100元慰问金)、军休、无军籍及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特困优抚对象、抗美援朝战士、伤残军人等开展慰问活动。

(二)军休所人员工资。军休所房屋租金收入用作军休所服务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及遗属人员工资。

(三)优抚工作专项经费。确保退役军人服务站所优抚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四)临时人员补助。2020年维持单位基本运转支出,包含单位运转所需的办公耗材费、临时工工资单位补助部分、水费电费支出、车辆运行费、外出培训费等。

(五)双拥模范县城创建专项经费。省级双拥模范县城创建:路标、广告牌、会议经费、双拥园、双拥雕像等建设。

(六)烈士陵园维护修缮费。修缮烈士陵园围墙、绿化等。

九、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9年成立,故2019年无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2020年退役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609054744049.xls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76400111

  
附件【2020年退役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60905474404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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