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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2-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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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2、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4、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应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职责

5、负责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及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6、贯彻实施药品的国家标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有关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药饮片泡制规范;依法监督管理药品流通、使用和医疗机构制剂及中药材集贸市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和特种药械;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相关工作。

7、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8、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消费投诉的受理、调解和咨询服务工作。

9、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10、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程。

12、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监管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并负责考核评价。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法规股、稽查股、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股、知识产权管理和消费环境建设股、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党群和科技信息新闻宣传股均为股所级。在6个乡(镇)分别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派出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局机关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双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双江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服务定位,服务双江跨越发展。一是优化准入退出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做强做大。2022年我县已提前完成市级下达的市场主体净增3792户目标任务,至11月25日全县市场主体净增4030户(企业875户),较2021年底增长22.83%,总量突破2万大关达21684户,千人市场主体拥有量达131户(全市第一家达标全市2025年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0户要求)。二是优化信用监管,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年报公示制度,今年辖区企业年报完成率99.07%,全市排名第三;全面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管理,确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63项抽查,已经完成61项,完成率96.82%,预计11月底全面完成;包容审慎监管,及时完成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191条,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2、强化监督职能,保监管领域安全平稳。一是强化市场主体监督,筑稳“三品一特”安全。持续加强“三品一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社会共治,推进全主体、全链条、全品种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监测,做足“三品一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功课,牢牢守住安全底线。首先强化全过程监管,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抓总责作用,实施县、乡、村、组四级联动机制,压实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将“守查保”、野生菌中毒防控、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建立了从5月至10月每月开展1次督查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机制,从市场监管、教体、卫健、农业农村等食安委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察组,全覆盖开展督查。目前已完成两轮督查工作,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89个,所有问题以督查通报形式反馈到各部门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发现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将全县细分为13个网格,抽调38名工作人员分组分片区实行网格化精细管理,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28户,检查覆盖率100%,共发现风险问题数4479个,完成处置4365个,完成处置比例97.4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共完成国抽、省抽、地抽及食用农产品抽样任务966批次,合格943批次,合格率97.6%。其次加强药械监管,构筑“两品一械”安全屏障。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托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加大“两品一械”的监管,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集采中选品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监管等专项整治,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1550家次(其中药品经营企业640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30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199家次、医疗机构381家次),检查农贸(集贸)市场43个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份,行政约谈2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件(其中药品5件、医疗器械3件、化妆品2件),结案4起,罚没款达9.0413万元。上报药品124例、完成任务数的119%,化妆品27例、完成任务数的207%,医疗器械137例、完成任务数的391%。再次聚焦重点工业产品企业,严守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把具体工作做在平时,抓在日常,开展燃气灶具、口罩质量专项检查(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完成了型钢、聚乙烯吹塑农膜等重要工业产品抽检49个批次;最后实行特种设备清单式管理。今年共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和《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告知书》各82份。加强特种设备监察力度,突出特种设备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出动检查人员156人次,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6家,检查特种设备420台(套),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9条,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改安全隐患19条,下达监察指令书8份,均已完成整改。加大电梯责任保险参险宣传,电梯质量安全投保率全市名列前茅达80%以上。二是健全监督手段,扫清监管盲区。2022年11月牵头启动汇金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同时,北河市场提质改造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合作已初步完成洽谈,正稳步有序推进。三是扛实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班子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疫情战备值班工作制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今年制定相关应急预案3份,扛实四方责任方案1份);注重会议落实的及时性,及时将最新疫情会议精神传达到各领域,与会省、市、县疫情工作会的局领导将会议情况形成会议概要发在党组微信群或者召开部门协调、单位工作会将会议要求落实到监管行业上。备足疫情物资储备、抓实办公消杀。双江“11.18”疫情前,单位储备了充足物资,储备N95口罩250只,医用口罩1940个,防护服5套,医用手套100对 ,酒精约10KG,84消毒液1件12瓶,含氯消毒片48小瓶,额温枪2只,壁挂式测温计1个,充分保障了双江“11.18”疫情防控期间全局疫情物资需求。“11.18”疫情防控期间,牵头负责第8网格区域核酸采样工作,共完成核酸采样6轮534管5170人,认真落实网格牵头单位职责,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落实“两网融合”工作机制,明确由43名挂联干部对54名关联户实行包保挂联,确保网格疫情防控不漏户不漏人。严格落实进入办公区“扫两码、测体温、戴口罩”常态化疫情防控,抓实办公室环境卫生保洁、全方位消毒、消杀工作,全局除一人因手术未能接种疫苗外,其余69名人员全部完成第三剂新冠疫苗接种。强化行业监管、落实四方责任。持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11”机制,每月对全县3户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进行“五证一码”全覆盖检查,不间断抽查其余15户非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至今未发现违规从事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行为。不间断式强化药械监管。定期不定期对辖区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单位1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8个进行检查,共检查39个次,县疾控中心收到的70980份新冠病毒疫苗均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有关规程;持续做好药店“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及进店扫两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监管工作,发挥药店“哨点”作用上报推送指挥部“黄码”42人次,“一退两抗”实名登记销售人员数 25140 条,督促药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824人次,集体约谈2次。驻场式强化农贸市场监管。分组抓实4个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全天候关注市场动态,组织市场开办方每日对市场公共区域进行定时消毒,督促市场主体开展进入市场群众信息登记、测温扫码验码、宣传佩戴口罩及组织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通知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提醒稳价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约谈农贸市场开办方7次,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做核酸30余次。包保式加强餐饮等单位监管。“净餐馆”两个工作组(沙河、勐勐),积极实施劝导分餐、尽量不堂食,督促县城区餐饮单位主动落实防疫措。提醒式加大物资价格监管。加强市场商品价格行为的监管和舆情监测,监测到涨价行为1起,价格监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提醒、告诫40余户批菜经营户,稳住恐慌哄抬物价的势头。在“双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推送《双江自治县关于维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阅读量9000余次)等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发放宣传单700余份,保证了辖区价格的稳定。

3、体现执法管理,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一是聚焦民意,打造执法为民品牌。今年以来12315平台受理了362件投诉举报,办结案件74起(案件种类包括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价格、广告等),罚没款82.68万元,平均每3.4个工作日办结一个案件,备受关注的“阿福哥”广告违法案件顺利结案,罚款40万元;药品案件实现零突破,共结案4起,罚没款达9.0413万元。二是力争品牌监管领域新突破。2022年牵头完成了申报5年的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线上答辩,上报了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地理标志产品技术审查补正材料的报告(目前正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答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0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8.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2.38万元。

与上年(2022年度)的975.45万元对比增加125.16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2022年调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1.29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4.65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4.57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12.27万元;五是本年单位资金支出52.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48.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8.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22年度)的975.45万元对比增加72.78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2年调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1.29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4.65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4.57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12.2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00.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4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73万元,与上年(2022年度)的875.95万元对比增加72.78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2年调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1.29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4.65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4.57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12.27万元;项目支出151.88万元,与上年(2022年度)的99.50万元对比增加52.38万元,增长52.64%。主要原因:本年单位自有资金支出523,8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编制外长聘人员支出、开展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邮电费、电费、水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2%。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0万元,较上年(13.00万元)增加2.00万元,增长15.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万元,较上年(4.00万元)增加2.00万元,增长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计划》,将深入开展市场主体登记、年报工作、个转企等市对县考核目标;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强化市场交易、食品药品安全督查、价格秩序、广告发布、计量检定、涉企收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频次增加,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万元,较上年(9.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较上年(9.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在全县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抽验力度,完成各项抽验任务,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对药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监管,健全药品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流动检测体系,实现对重大活动及药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危害因子进行现场快速检测,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使监管抽验覆盖面达到100%,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0%,源发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二)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抽验工作,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消费环节进行监督抽验,加大监管和抽验力度,保障食品安全。使监管抽验覆盖面达到100%,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0%,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经费预算支出18.5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三)完成对全县市场违法行为的线索查找、案件办理及处理,使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5%,经费预算支出25.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四)持续优化市场准入、许可审批及信用监管工作,提供2023年度的“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基础数据,紧密与市局对接,做好有关文件更新、方案印发以及按时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克期完成目标任务95%。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克期完成目标任务95%,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克期完成目标任务90%,本部门定向和不定向“双随机、一公开”克期完成目标任务100%。使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5%,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五)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继续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经费预算支出6.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专项经费,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消费投诉的受理、调解和咨询服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八)拟订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服务及创造运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29万元,与上年的161.31万元对比减少89.02万元,下降56.00%。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政府购买人员工资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劳务费调至工资福利支出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25.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89万元,固定资产492.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6.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1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6.15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6.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空表说明

1、公开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因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2、公开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因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3、公开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01,因本年度本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4、公开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02,因本年度本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5.公开表新增资产配置表10,因本年度本部门无新增资产,故此表为空表。

6、公开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县区),因本年度本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7、公开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因本年度本部门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附件: 2023年预算公开表(市场监管局)20230227100219343.xlsx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1200111

  
附件【2023年预算公开表(市场监管局)2023022710021934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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