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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2-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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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2、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4、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应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职责

5、负责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及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6、贯彻实施药品的国家标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有关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药饮片泡制规范;依法监督管理药品流通、使用和医疗机构制剂及中药材集贸市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和特种药械;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相关工作。

7、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8、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消费投诉的受理、调解和咨询服务工作。

9、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10、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程。

12、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监管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并负责考核评价。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法规股、稽查股、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股、知识产权管理和消费环境建设股、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党群和科技信息新闻宣传股均为股所级。在6个乡(镇)分别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派出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局机关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双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双江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深入落实非公党建和“小个专”党建任务,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程序;推广全程电子化平台、政务一网通以及电子营业执照的普及,多渠道开拓申请人的办理方式,持续服务企业提质增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一流的营商环境滋养市场主体“青山常在、峰峦如聚”。

3、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聚焦人民最关切的领域,强化市场交易、价格秩序、广告发布、计量检定、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以“小切口”、“铁拳”等专项行动为突破,重拳出击整治市场乱象,全面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4、坚持“严”字当头。持续守好“底线”、提升“高线”,积极申报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继续加强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紧盯重点环节,开展各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提升执法检查力度,全力消除四大领域安全隐患。

5、推进质量强县战略。聚焦商标、知识产权应用,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打响“双江大叶种茶”区域公共品牌,持续关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小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审查进展。

6、持续推进爱卫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配合抓实文明县城、健康县城等工作,持续开展餐饮“红黑榜”动态管理,继续巩固城区和重点区域餐饮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深入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集市卫生环境和老旧市场的提质改造,力争2023年城区星级农贸达50%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0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8.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2.38万元。

与上年(2022年度)的975.45万元对比增加125.16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2022年调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1.29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4.65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4.57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12.27万元;五是本年增加单位资金52.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48.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8.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22年度)的975.45万元对比增加72.78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2年调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1.29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4.65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4.57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12.2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00.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4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73万元,与上年(2022年度)的875.95万元对比增加72.78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2年调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1.29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4.65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4.57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12.27万元;项目支出99.5万元,与上年(99.50万元)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编制外长聘人员支出、开展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邮电费、电费、水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2%。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0万元,较上年(13.00万元)增加2.00万元,增长15.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万元,较上年(4.00万元)增加2.00万元,增长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计划》,将深入开展市场主体登记、年报工作、个转企等市对县考核目标;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强化市场交易、食品药品安全督查、价格秩序、广告发布、计量检定、涉企收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频次增加,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万元,较上年(9.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较上年(9.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在全县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抽验力度,完成各项抽验任务,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对药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监管,健全药品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流动检测体系,实现对重大活动及药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危害因子进行现场快速检测,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使监管抽验覆盖面达到100%,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0%,源发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二)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抽验工作,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消费环节进行监督抽验,加大监管和抽验力度,保障食品安全。使监管抽验覆盖面达到100%,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0%,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经费预算支出18.5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三)完成对全县市场违法行为的线索查找、案件办理及处理,使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5%,经费预算支出25.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四)持续优化市场准入、许可审批及信用监管工作,提供2023年度的“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基础数据,紧密与市局对接,做好有关文件更新、方案印发以及按时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克期完成目标任务95%。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克期完成目标任务95%,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克期完成目标任务90%,本部门定向和不定向“双随机、一公开”克期完成目标任务100%。使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5%,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五)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继续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经费预算支出6.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专项经费,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消费投诉的受理、调解和咨询服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八)拟订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服务及创造运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29万元,与上年的161.31万元对比减少89.02万元,下降56.00%。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政府购买人员工资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劳务费调至工资福利支出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25.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89万元,固定资产492.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6.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1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6.15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6.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公开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因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2、公开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因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3、公开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01,因本年度本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4、公开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02,因本年度本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5、公开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县区),因本年度本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6、公开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因本年度本部门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1200111

  
附件【2023年预算公开表(市场监管局)2023022710021934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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