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2-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22200000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市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委(监察室)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派驻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15个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包括: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5个县委巡察组,包括: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

1个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个下设事业单位,县巡察数据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明确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工作,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2、聚焦中心大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真正做到嵌入式监督、跟进式监督,有效护航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对“一把手”监督,完善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加大政治生态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研判,下足绣花功夫,确保精准分析各单位的政治生态,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推动政治监督更加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3、统筹推进“三不腐”工作能力水平。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枢纽工程,打造环环相扣“以案促改”工作链,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构建“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推进、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统筹联动机制,推动形成明责定责、督责促责、追责问责的闭环管理。选取典型案件,拍摄以案促改工作专题片,打造以案促改工作程序样本。探索实行以案促改“四步工作法”,即在警示教育上做“加法”,在整治问题上做“减法”,在压力传导上做“乘法”,在正风肃纪上做“除法”,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综合效果。

4、持之以恒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精准追责问责。坚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坚决防范和查处各类隐形变异问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机制,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纠治文山会海、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

5、深化政治巡察稳步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持续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巡察整改促进机制,坚持全面整改和立行立改相结合、举一反三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相统一。提高巡察监督水平,扎实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做好巡察工作。深度融入巡察工作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协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果。

6、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注重党建引领,强化思想武装,着力打造新时代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模范机关和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和部署精神,持续强化政治机关站位,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增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意识,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在实践锤炼中提高本领,勇于到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一线,到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坚持在基层一线砥砺党性、锤炼素质、增强本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7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73.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022年度)的1888.48万元对比减少14.53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纪委监委日常工作经费、派驻派出机构经费较去年有所调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73.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3.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22年度)的1888.48万元对比减少14.53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纪委监委日常工作经费、派驻派出机构经费较去年有所调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73.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7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95万元,与上年(2022年度)的1718.48万元对比增加55.47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5月新增事业人员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2022年度)的170万元对比减少70万元,下降41.18%。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纪委监委日常工作经费、派驻派出机构经费较去年有所调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4%。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开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保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9%。主要用于在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2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统筹;

4.住房保障支出12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7万元,较上年(15万元)增加19.7万元,增长131.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2023年计划购买1辆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万元,较上年(10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2次,共计接待1089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5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4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5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计划购买1辆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纪委监委日常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提升纪委“三转”水平,充分行使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推动日常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县委巡察办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认真落实县委每年不少于三个轮次的巡察工作任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提升。

(三)派驻派出机构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体制创新,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保障派驻机构日常运转、日常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聚焦监督所派驻部门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的权威和优势。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2.71万元,与上年的189.29万元对比减少16.58万元,下降8.76%。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此笔费用的经济科目分类放在劳务费中,因此减幅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资产总额226.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60万元,固定资产116.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5.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75.7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因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因2023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3.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因2023年度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4.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因2023年度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5.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因2023年度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6.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因2023年度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表20230224044628973.xlsx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22200111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表20230224044628973.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