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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2-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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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4.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6.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7.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乡镇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8.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调查和战略矿产勘查评价,负责国家和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承接好上级部门精简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管理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双江自治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总管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各类不动产信息资料管理及提供社会查询服务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及管理;负责指导各乡(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业务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及市场需求,收回、收购储备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做好本县城乡建设用地土地置换;负责集体土地统一征收工作,增强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负责管理和运作纳入土地储备库的土地,制定储备土地计划。在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对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负责县区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一级开发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整理,使之具备供应条件。做好土地推介工作,招商洽谈和土地出让前期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对储备的土地以及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活动,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做到储备土地测算平衡;负责编制收购土地方案和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方案,测算收购、开发成本,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信息系统,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运作情况;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为房地产交易提供咨询评估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城镇基准地价评估、出让宗地评估、标准地价评估、转让地价评估、抵押地价评估、征收地价评估、企业兼并股份制企业改造土地资产预算、地产招标与拍卖底价评估;负责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等服务性工作;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租赁、登记发证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为土地交易、洽谈、展销、招商等交易活动和土地交易代理、地价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场所和服务;负责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行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其他有关土地交易中的服务性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对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发现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负责对涉嫌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负责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负责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行政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负责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相关业务及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5.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勐勐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勐勐镇及沙河乡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管理工作,管理好国有土地;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积极配合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勐勐镇及沙河乡辖区内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承担勐勐镇及沙河乡辖区内范围内集体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勐勐镇及沙河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6.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勐库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管理工作,管理好国有土地;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积极配合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勐库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7.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大文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管理工作,管理好国有土地;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积极配合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大文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8.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忙糯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管理工作,管理好国有土地;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积极配合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忙糯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9.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邦丙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管理工作,管理好国有土地;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积极配合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邦丙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精耕细作,占补平衡指标入库实现“零”的突破。

2.盘活资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超额完成任务。

3.循序渐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逐步完善。

4.从严从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落实。

5.百日攻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全面加强。

6.防范到位,地灾防治圆满经受实灾检验。

7.聚力“速”“质”,营商环境财产登记再优化。

8.多措并举,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稳中求进。

9.强化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更加规范有序。

10.全面统筹,自然资源系统自身建设更加健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6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66.15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022年度)的1589.68万元对比增加876.47万元,增长55.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社保障缴费、公积金、土地要素保障项目资金、地灾项目资金及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466.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66.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2年度)的1589.68万元对比增加876.47元,增长55.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社保障缴费、公积金、土地要素保障项目资金、地灾项目资金及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2466.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6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15万元,与上年(2022年度)的683.68万元对比增加169.46万元,增长24.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障缴费及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1613万元,与上年(2022年度)的906万元对比增加707万元,增长78.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要素保障项目资金、地灾项目资金及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4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2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2万元 ;

280801死亡抚恤1.86万元;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39万元;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6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31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81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54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9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4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6%。主要用于:

2210101行政运行459.35万元;

221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50万元;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530万元;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43万元;

2200112土地资源储备支出30万元;

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0万元;

2200150事业运行169.67万元;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5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7.76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08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万元,其中:部门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万元(其中: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采购3万元;双江县不动产权登记发证“云宅调”项目120万元)、部门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2022年)预算的4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2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2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共申报项目1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6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6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

1.2023年度县级配套股红专项资金380万元,用于开展为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征地而影响其正常生活,以1000元为一股(不足1000元当年兑现),每年1月下旬或6月下旬分两次兑现、股红入当年预算。

2.双江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整改缴纳2011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201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国道214县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工作。

3.双江县不动产权登记发证“云宅调”专项资金120万元,用于开展已登记发证的,按照自然资源 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进行数据整合,建立已发 土地证数据库;已开展过权籍调查但未发证的,对已有调查成果 核实完善,补充权属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完成登记发证,并 建立已调查登记数据库;未开展过权籍调查的,补充权属调查与 权属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完成登记发证,并建立未调查宗地 属性数据库。

4.双江县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专项资金3万元,用于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采购,必须采取“统采分签”方式进行采购。

5.双江县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开展双江县基本农田核实补划、耕地保护、耕地质量等别更新等工作。

6.双江县矿产资源规划及开发利用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开展双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涉及5个二类矿产采石场直设采矿权“地质调查报告”编制 、双江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生态修复方案10万;2.114个图斑点核查、双江自治县临时采石场实测工作、拟出让矿权前期勘查2个砖场2个石场及巡查排查工作等工作。

7.双江县土地征收储备及前期开发专项资金3万元,用于开展双江县2022-013号等13个地块三通一平项目及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及管理工作。

8.双江县增减挂钩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勐勐镇、勐库镇、沙河乡等增减挂钩项目工作。

9.双江县自然局及双江昆钢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和云南金江沧源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双江昆钢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和云南金江沧源水泥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工作。

10.双江县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2023年实施勐库帮读村文库组滑坡治理工程120万元、勐库那赛正气塘滑坡治理76.41万元、忙糯乡南骂河怕扎组不稳定地灾项目39.65万元及日常巡查工作。

11.双江县自然资源调查及不动产登记确权及系统维护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易地搬迁测量、变更调查、不动产系统维护、存量不动产登记存量、湿地调查、存量不动产登记测量、不动产系统平台建设等工作。

12.双江县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我县“两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项目的材料整理、痕迹资料整理、外业核查等相关技术支撑服务,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我县日常违法案卷及存量未销号案卷项目材料整理、痕迹资料整理、外业核查,等相关技术支撑服务及日常执法工作。

13.双江县自然资源土地要素保障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开展双江县项目用地选址及预审、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农用地转用报批、具体项目耕地报批、设施农用地上图等工作。

14.双江县自治县“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结合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县域6个乡镇2个农场75个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成果内容满足《云南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手册(第一版)》要求,且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通过县级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成果标准达到省厅要求并审查入库。

15.双江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开展双江县乡村规划、县城周边村庄与城乡融合、县城风貌提升、“美丽县城”行动等工作。

16.双江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双江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度城市体检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等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2022年度)的70.09万元对比减少6.08万元,减少8.67%。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预算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人员补助费,本年度未安排,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726.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94.1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2.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3.5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6.95万元,无形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2023年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2.2023年度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政府性购买服务预算,故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2023年度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县对下转移支出预算,故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2023年度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县对下转移绩效目标支出预算,故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2023年度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2023年度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7.2023年度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503300200111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009282004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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