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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县县政府   时间:2018-10-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5〕79号),设立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的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县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调整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2.将由县卫生局划入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出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划入的职责

由县工信局划入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包括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和政务服务96128专线建设工作)。

(三)增加的职责

1.增加县委群众工作局的职责。

2.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办公室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调研、督查、应急、信息、保障和政策研究工作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中枢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承办市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工作的文件草拟工作,以及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中共双江自治县委交由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落实和反馈工作。

(二)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起草、送审、印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各类公文;承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来文来电及各乡(镇)、各部门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文的办文工作。

(四)承办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事项的审核和研究,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后的办理和督促落实工作。

(五)根据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之间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工作部署以及政府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反馈。

(七)协助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及时处理需由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

(八)根据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做好政府领导的工作报告、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九)办理市人大、市政协转由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答复的建议、提案;督办和办理双江自治县人大代表和双江自治县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批评和意见。

(十)承办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双江自治县委员会对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审议意见、协商意见的贯彻落实和反馈工作。

(十一)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进行管理指导。

(十二)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和组织实施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

(十三)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以及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四)负责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和党政机关公务车辆定编管理工作和涉及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外事工作;承办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6个内设机构。其中: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县委群众工作局)、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正科级;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为副科级;其余机构均为股级(不定级)。

(一)综合股

负责办理各级、各部门报送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的文电的分办、拟办、分送、保管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涉及办公室业务方面的会议材料、重要讲话和公文的草拟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制发的各类文电、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干部职工会、县政府机关大院部门联席会、政府办协调会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和组织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会务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管理,研究起草有关政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件、电报、资料的签收、登记、分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提供利用、销毁等工作,以及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各类文件材料编号登记和分发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协调办理办公室日常对外联系工作,统筹安排和协调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的重要活动;负责协调办公室内部各股室的工作;负责办理办公室的人员编制、人事调配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管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室、保障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内勤服务;办理与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联系的相关业务。

(二)秘书一股

负责联系和综合协调人武、监察、编制、审计及县长联系部门的工作,办理上述部门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文电,协助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开展政府系统宏观管理方面的分析研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负责由县长或受县长委托的副县长主持召开的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及县长出席的现场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起草县长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负责做好县长有关重要活动的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办理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下发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上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涉及本股室业务方面的文电;负责督促落实县长的批示和所签发的重要文电;负责办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秘书二股

负责联系和综合协调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统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有资本、粮食、税务、金融、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工作,办理上述部门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文电;负责处理人大、党校、国税、地税、金融、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单位联系的业务。负责办理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下发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涉及本股室业务方面的文电;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的组织、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起草常务副县长召开会议所需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负责起草、审核报送常务副县长签发的文电;负责办理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并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的有关工作调研,及时向副县长反馈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重要活动的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反馈;负责办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秘书三股

负责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城投、人防、环保、招商、工业园区等方面的工作,办理上述部门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文电。处理政协、工商、石油、工商联、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及其他民营企业联系的业务。负责办理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下发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涉及本股室业务方面的文电;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的组织、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起草分管副县长召开会议所需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负责起草、审核报送分管副县长签发的文电;负责办理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并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的有关工作调研,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重要活动的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反馈;负责办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秘书四股

负责联系和综合协调文体广电旅游、卫生、红十字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发展生物产业、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办理上述部门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文电;处理宣传部、党史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文联、社科联、广电网络等单位联系的业务;负责办理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下发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涉及本股室业务方面的文电;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的组织、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起草分管副县长召开会议所需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负责起草、审核报送分管副县长签发的文电;负责办理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并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的有关工作调研,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重要活动的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反馈;负责办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秘书五股

负责联系和综合协调公安、司法、民宗、信访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办理上述部门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文电;办理统战部、法院、检察院、驻双军警等单位联系的相关业务;负责办理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下发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涉及本股室业务方面的文电;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的组织、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起草分管副县长召开会议所需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负责起草、审核报送分管副县长签发的文电;负责办理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并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的有关工作调研,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重要活动的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反馈;负责办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秘书六股

负责联系和综合协调交运、教育、民政、供销、烟草、地震等方面的工作,办理上述部门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文电;处理老干、科协、残联、邮政、公管段、运政、路政、客运、烟草公司等单位联系的业务;负责办理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下发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涉及本股室业务方面的文电;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的组织、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起草分管副县长召开会议所需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负责起草、审核报送分管副县长签发的文电;负责办理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并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的有关工作调研,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重要活动的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反馈;负责办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八)秘书七股

负责联系和综合协调农业、林业、水务、扶贫、移民、新农村、中低改造、农垦、侨务、两农场等方面的工作,办理上述部门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文电;处理气象、水文、归国华联等单位联系的相关业务。负责办理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下发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涉及本股室业务方面的文电;负责办理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下发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涉及本股室业务方面的文电;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的组织、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起草分管副县长召开会议所需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负责起草、审核报送分管副县长签发的文电;负责办理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并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的有关工作调研,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本股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县长重要活动的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反馈;负责办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九)信息技术股

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维护,以及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和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办公室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办好《双江政务信息》;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连接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负责签收、记录值班期间的来文来电,及时进行分办、拟办、运转、督办和反馈;指导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有关应急管理方面和涉及本室业务范围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科级,领导职数按正科级配备)

拟定依法行政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指导政府系统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组织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对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听证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和政策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审查、纠正、登记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范性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意见的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条例草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法制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办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下发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上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涉及本办业务的文电;承办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上级领导有关重要批示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政协双江自治县委员会有关重要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办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批示和指示事项;负责提出、分解和督办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需要督查的目标任务;督办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文件中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项;围绕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督查调研;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局、办、股室承办事项,对督查工作编发督查情况通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开展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县人大对政府有关工作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县人大、县政协对政府工作的审议意见、协商意见的办理情况;承办由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办理各级各部门下发和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上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涉及本室业务的文电;办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县政府研究室

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文稿;围绕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及时为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课题的研究任务,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超前研究和跟踪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政策建议;负责对县域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承办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计划、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后勤服务社会化发展要求,进行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和深化机关后勤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推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县级机关车队车辆的配备、购置、挂牌、报废、更新经费的申报及车辆资料管理等工作,协同做好县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负责实施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置换及维修项目的审核、申报等工作;负责县行政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维护和行政办公区域产权、户籍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投资、建设;管理维护行政办公区域水电、通信及各类公共设施,做好绿化美化及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经费、公用经费、接待经费等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办公区域综治维稳工作,做好行政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进入行政办公区域车辆及人员,配合县信访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信访安全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大型节会和重要公务活动有关会务、事务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级以上领导及团组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会务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交流干部周转房调配,负责物业、水电、通信等费用管理支付,做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县行政办公区域领导食堂运行管理;负责保障县行政中心的正常运行,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办公秩序、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和餐饮服务等后勤工作;指导全县人民政府系统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根据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统计、汇总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并按要求上报,负责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承办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政协双江自治县委员会及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督办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研究制定本局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协助局领导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文书和档案的收发、登记、保管、送阅、催办、归档、清退、移交和文件印发,印章管理及局机关报刊、图书资料的订阅管理;负责物资的采购、管理、领发;负责资产清理、登记和核销、管理配置;负责基建维修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协调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接待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四班子领导关于来宾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县专兼职接待队伍的组建,做好接待队伍结构优化、接待员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县接待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接待工作水平;负责上级领导检查、视察及各市、县、区主要领导来访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四班子领导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县领导有关服务工作;负责重要来宾接待档案的汇总、整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及参与在双召开的大型会议及举办的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与会务服务;负责接待专用品的开发、采购和保管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县信访局(县委群众工作局与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承办市信访局,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县直党、政、军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政策和法规草案;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承办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传真、机要、保密、统计、档案等工作;分析整理季度、半年和年终全县的信访统计、信访工作情况,做好全县信访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和交流;负责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事宜;协助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群众工作、信访目标管理考核、通报;负责接待、财务、车辆、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办信接访股

办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写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转办的群众来信和给县信访局的来信;接待国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境外人士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领导同志反映情况,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负责网上信访的受理、交办、网上回复工作;综合分析来信来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信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督导督办股

负责上级及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对群众工作、信访工作各项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抓好重大信访事项的督办,及时分析研究督查督办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承担上级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或其他重大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处理落实工作,负责信访局交办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处理落实工作;协调和指导乡镇、部门办理重大或重要信访事项,对乡镇、部门上访量大、重复信访多、群众信访工作相对薄弱的乡镇和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通报群众工作、来信来访办理、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承担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4.宣传调研股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群众信访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指导、检查基层群众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群众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革群众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或参与群众信访工作专题调研、综合调研,反映群众的呼声,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乡镇、各部门或跨县(市、区)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维护群众上访秩序;协调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群众、信访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承办《双江群众工作简报》、《双江信访》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六)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办公室(不定级,领导按副科级配备)

负责组织拟定双江自治县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实施意见和技术流程;对中低产田地改造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组织全县中低产田地改造年度计划编制,参与各乡(镇)、各责任部门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的评审,提出项目安排意见报市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办公室审批;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做好中低产田地改造跟踪检查、指导服务、统计汇总和考核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县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32名,其中:县政府研究室2名,机关事务管理局2名,县人民政府督查室2名,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名,信访局6名。

科级领导职数1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即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政府研究室主任1名、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1名、信访局局长(兼任县委群众工作局局长)1名、法制办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即副主任4名(不含县信访局县委群众工作局局长兼任副主任1名)、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办主任1名、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群众工作局副局长2名,股长10名。

五、其他事项

(一)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二)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双江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双江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双江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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