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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0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单位名称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姓名

王琪

机构电话

0883-7621862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农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二)指导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承包纠纷仲裁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和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三)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促进农业向生产专业化、规模化、产品商业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协助抓好茶业、烤烟、生物药业等产业发展。负责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助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五)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外的种畜禽(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全县农业广播电视职业教育。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七)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农机产品的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业、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九)负责全县畜牧渔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渔业科技推广及服务体系建设,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及水产种苗管理工作,渔业专项捕捞许可。负责畜牧渔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抓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含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负责农业开发工作,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农业环境监测保护工作,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负责农村新能源的建设及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牌子(含中国共产党双江自治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县委农办秘书股(乡村产业发展)。负责处理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建议。拟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政务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事务。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公共关系。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课题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起草部分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党组会、总支会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教政策法规股。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县农业科技干部队伍教育与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农业科技成果申报管理及表彰奖励。指导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负责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继续教育、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科教宣传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培训、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审核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和汇编工作。起草农业农村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恶性案件。承担渔业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及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批准后组织执行。负责实施农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督促县直农业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系统内部审计。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牵头负责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食品牌”工作,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参与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及保护工作。协助抓好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农业环境监测,开展好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拟订农村能源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种植业(粮油、甘蔗、蔬菜、水果、咖啡、橡胶等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抓好茶业、烤烟、生物药业等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粮油、经济作物产业基地建设。负责种植业项目的提出、审定及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农业综合统计、农情信息发布和农村基点调查工作。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需求计划的横向联系。指导农作物技术推广、种子管理、植保植检、土壤肥料等工作。负责监测预报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价格等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全县热区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养殖业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兽医、渔业、鱼药、兽药、饲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畜牧、兽医、渔业、鱼药、兽药、饲料行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政策、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畜牧渔产业结构调整及服务体系建设、畜牧渔业科技推广和科技示范及畜牧渔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健康养殖。组织抓好畜禽品种改良、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动物疫病控制扑灭工作。制定畜牧渔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种畜、禽、渔资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及开发利工作。负责兽医医政、药政工作。负责畜禽屠宰、兽用鱼用药、饲料、水产种苗及渔具等生产资料的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分析和报告。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及标识管理。负责官方兽医管理的职业兽医资格审查。负责动物诊疗和兽医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畜牧、渔业生产统计和生产信息收集、整理及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引导养殖户(场)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的生产经营,推进畜、禽、渔养殖方式转变。制定动物及动物产品药残留监控计划。承担双江自治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开展渔业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和设施农业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及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和审定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引导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农机装备的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项目。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抓好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及维修管理工作。指导农机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化综合统计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农机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发展规划与农田建设管理股。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种植业、养殖业、农机事业、农村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建议,经批准后并组织申报。负责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的组织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高稳产农田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的改造工作,起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材料。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县种子管理站、县甘蔗技术推广站、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广播电视党校双江分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县热作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新农村建设规划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双江自治县勐勐北路22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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