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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2024年双江自治县雨露计划项目公示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2-28 12: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阳光下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双江自治县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给予公开,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全县4乡2镇。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内容:保障5名职业教育沪滇项目脱贫户子女和347名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项目建设时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五、项目投入资金: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申请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

助标准。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含“沪滇”项目,按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补助及相关费用。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83-7621121

省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双江自治县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

项目名称: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实施单位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负 责 人:靳 鹏

联系电话:0883-7621121

通信地址:双江自治县勐勐河东路37号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0日

目 录

前 言. .................................................................................................................6

一、指导思想.....................................................................................................6

二、工作目标.....................................................................................................6

三、扶持对象、方式和标准.............................................................................6

四、申请和资金发放程序.................................................................................7

五、申请和资金发放时间.................................................................................8

六、建立健全精准资助工作机制.....................................................................9

七、规范建立学生资助档案.............................................................................9

八、雨露计划试点学生申请表.........................................................................11

九、绩效目标申报表........................................................................................12

前 言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临沧市教育局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局厅关于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临开办〔2018〕2号)精神,按照《双江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通知》双巩固振兴组办[2023] 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各级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落实各级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引导农村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提素质、学技能,稳就业、增收入,以提高脱贫人口的综合文化素质、就业创业能力和增加收入为目标,提供政策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扶持,农村脱贫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确保每个孩子起码学会一项有用技能,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增加家庭收入,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三、扶持对象、方式和标准

(一)扶持对象。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家庭户(含监测对象)。计划保障5名职业教育沪滇项目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和347名中专、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扶持方式。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三)资助标准。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含“沪滇”项目,按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补助及相关费用。

(四)开始实施时间。我县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2024年继续实施。

四、申请和资金发放程序

(一)申请程序

1.县内就读学生。县内就读学生由县职业教育中心宣传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雨露计划申请表》和《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汇总填报《雨露计划申请学生花名册》和《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将申请表及汇总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将审核通过名单由县职业教育中心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只公示学生及监护人姓名,其他相关信息不得公示)。

2.县外就读学生。县外就读学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乡村振兴办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中心校、各村委会(社区)积极做好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好学生填报《雨露计划申请表》和《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由中心校收集汇总材料,交县教育体育局统一上报,最后由县乡村振兴局确定资助对象。审核通过后的名单,由各乡(镇)公示10天(只公示学生及监护人姓名,其他相关信息不得公示),公示期满后再次将《雨露计划申请表》《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雨露计划申请学生花名册》《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交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并公示。

(二)发放程序:确定的受助对象审核通过后,由教育体育局将申请学生的总名册汇总并录入“一卡通”平台,平台自动匹配学生本人社保卡,县财政局将资金拨到县教育体育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资助学生卡。

(三)资金来源: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全部来源于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五、申请和资金发放时间

申请学生于春季学期3月30日前、秋季学期10月5日前提交申请表,县内就读生申请表交职教中心,县外就读学生交乡(镇)教育办公室,乡(镇)教育办公室汇总后交县资助中心。春季学期4月30日前、秋季学期11月25日前,认真完成一学年共两次的审核、公示、资金发放工作。

六、建立健全精准资助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体育局分别成立雨露计划资助工作领导组,指导和协调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监督和检查资助工作落实情况。

(二)精准认定资助。农村脱贫家庭户(含监测对象)认定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各乡(镇)中心校、职教中心负责学生学历、学生在校情况审核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的审核,各部门要协调配合,按照资助的项目、标准和要求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做到应助尽助,一个都不能少,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一个不漏获得资助,资金发放严格按照资助项目要求发放。

(三)加强政策宣传。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加强对“雨露”计划项目实施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全县“雨露计划”项目落实落细并顺利推进。

七、规范建立学生资助档案

涉及部门和学校要规范建立雨露计划资助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文字资料、资助资金发放名册、发放公示资料、图片等资料。

相关业务联系人:

县乡村振兴局:张凤修 联系电话:0883-7621703

县教育体育局:李学云 联系电话:0883-7628067

勐勐镇中心校:王利文 联系电话:0883-7621045

沙河乡中心校:李双燕 联系电话:0883-7643326

勐库镇中心校:董明翰 联系电话:0883-7891028

忙糯乡中心校:申显荣 联系电话:0883-7951010

大文乡中心校:李玉萍 联系电话:0883-7911006

邦丙乡中心校:罗玉银 联系电话:0883-7991018

附件:“雨露计划”试点学生申请表

“雨露计划”试点学生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持卡人姓名


开户行详细地址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专业


学制


入学时间


申报年度

2024年

村委会

乡(镇)人民政府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读学校

县乡村振兴局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政村负责人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


附件:

绩效目标申报表(教育)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雨露计划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靳鹏7621121

主管部门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实施单位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0万(其中:中央资金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150万元(中央资金150万元,省、市级资金0万元,县级资金0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保障5名职业教育沪滇项目脱贫户子女和347名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脱贫户子女、“三类”人员全程全部接受资助的比例100%; 减轻脱贫户教育负担,学有一技之长,适应社会需求,能自食其力,为家庭创收,改变家庭的贫困,早日脱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接受职业教育沪滇项目脱贫户子女

5名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47名

接受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脱贫户贫困户子女所占比例

100%

质量指标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贫困户子女所占比例

10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100%

接受职业教育沪滇项目脱贫户子女

4000元

成本指标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000-5000元

减轻脱贫户教育负担,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和失学

有效

有一技之长,适应社会需求,能自食其力,为家庭创收,改变家庭的贫困,早日脱贫

享受资助不超过3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家长满意度

100%

接受职业教育沪滇项目脱贫户贫困户学生家长满意度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满意度

100%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家长满意度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100%


经办人:李学云


主要负责人:靳鹏

上报时间:2023年12月20日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指标设置要突出脱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