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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税改革为企业减负


来源:   作者:双江县县政府   时间:2018-10-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自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等3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施行,这是继营改增后又一减负降税重要举措,将为纳税人带来新一轮税改红利。
        这三项改革措施具体包括,调整增值税税率,将原本17%、11%税率分别降低为16%和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随着增值税改革大幕的徐徐拉开,双江国税系统积极谋划、综合布局推动改革整体运行平稳,运行一个月以来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落地效果明显。目前,双江国税一般纳税人共258户,17%税率改16%涉及204户;11%税率改10%的36户;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制造业、电力、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等行业纳税人。截至目前,已有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共34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5户,修理修配3户,商业零售8户,节能节水环境保护1户,其他6户,预计全年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120户,年减税额180万元。按照全年税源预测,深化增值税改革预计减税降负718万元。“随着新政宣传的不断深入,这个数字还将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会享受到增值税改革效应,激发市场活力。(彭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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