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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2022年中高考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双江自治县2022年中高考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江自治县2022年中高考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中高考考试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影响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积极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根据全国、全省全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中高考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强化宣传教育,细化工作措施。以县第一完全中学、各乡(镇)初级中学校园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卫生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高考环境,确保双江自治县2022年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县第一完全中学、各乡(镇)初级中学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2022年中高考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龙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刀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靳鹏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陈亮县第一完全中学校长

成员:李 燕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文华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唐永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仕军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应崇县司法局局长

杜静梅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顾正永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局长

何明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玉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有华县水务局党组书记

宋欣洋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陈刚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董梅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申学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冬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春莹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赵国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绍进勐勐镇党委副书记

赵 薇沙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 茜勐库镇宣传委员

付美华忙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国燕大文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 洁邦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靳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迅速落实各部门和县第一完全中学、各乡(镇)初级中学的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平安校园”标准,结合2022年中高考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创建规范、健康、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

(一)影响校园的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得到清理整治,网吧、影院、台球室、电子游戏厅和涉嫌“黄赌毒”行为及各类经营场所依法得到整治或取缔。

(二)侵害在校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各类涉校刑事暴力案件、治安案件的发案率明显下降。

(三)各学校专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一校一警配备到位;校内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学生宿舍管理规范。

(四)交通安全措施齐全、监管有力,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五)消防设施配套齐全、完备,消防隐患得到排除。影响消防通道和学生安全通道的障碍物或其它违法建筑得到依法清理拆除。

(六)各类占道摊点得到取缔,清理整治无证经营或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的店铺(摊点),校园周边食品市场得到规范。

(七)噪声污染程度明显降低。

(八)各类卫生死角得到清理,环卫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四、工作职责

(一)县委政法委: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抓好校园及周边社会环境的综合治理。

(二)县委宣传部:深化“护苗”专项行动,牵头相关部门全面清查校园周边印刷打字复印店、图书零售店涉少儿有害信息的出版物。

(三)县委网信办:加强校园网站的管理,特别重点加强互联网上学校和学生名义的网站、贴吧的监管;指导学校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强化舆情监控,杜绝影响学校稳定的有害信息在校园内传播;严密防范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上访的违法行为,确保校园洁净。

(四)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高考、中考安全的巡视检查相关工作,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配合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联席会议;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和拟写整治工作总结;牵头组织开展统一清查行动;督促学校做好校园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和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承担好专项整治行动日常事务,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

(五)县公安局: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指导校园安保建设,加强内保人员的培训;加强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检查、指导学校内保工作,督促学校依法落实内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师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负责制;经常性对校园周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以“防火、防盗、防安全责任事故”和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加强校园及周边重点特殊人群的排查管控,及时打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在重点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和减速设施;加强校车、已备案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严格审查驾驶员资质,严禁超员载人,完善档案建设;取缔“三无”车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黑车”载运学生的违法行为。

(六)县司法局: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督促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进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在校园及周边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意识。

(七)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指导校园及周边各类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落实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深入学校开展地质灾害安全逃生知识宣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依法治理校园周边区域建筑施工产生的大气和噪声等污染。

(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建设的质量监管,确保建筑质量;加强校园周边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十)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科学设置车辆停靠站(点),为学生和家长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加强行业管理,打击涉学生非法营运行为;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

(十一)县水务局:完善校园周边水库防汛预案、防山洪应急预案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防汛预案,建立学校周边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丘山区洪涝灾害易发区预警体系和警示标志;落实风险校园及周边预警预报设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学校饮用水源的监测。

(十二)县文化旅游局:加强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设立网吧;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150米(乡镇不得少于100米)内设立电子游戏厅、歌舞厅;严肃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严格上网登记制度,对涉及反动、色情、淫秽、暴力等内容的网络传播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零售、出租音像店,收缴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单位。

(十三)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开展疫情及传染病防控整治工作。组织辖区疾病预防机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机构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指导,指导学校医务工作人员加强对学生防控管理。有序有效开展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防控并及时向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通报疫情信息和工作进展。开展学生群体性健康危害因素调查及对策研究,适时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风险评估并提出预警或应急响应建议。配合同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校师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预防教育和学校卫生工作督促检查。

(十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校园周边生产经营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核发)、特种设备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重要工业品生产许可等法定市场准入职责;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把食品经营许可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生产者的登记注册行为,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查校园及周边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校园及周边经营市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加大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监督抽查,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针对学校食堂经营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加强学校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定期对学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督查,督促学校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十五)县应急管理局: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范畴进行同部署、同考核,依据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监管。

(十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校园周边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校园及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设夜市,负责整顿校园周边违章占道等行为。

(十七)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依法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促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

(十八)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各成员部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及2022年高考、中考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及时排查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完整、详细的学校安全台账;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和校外学生公寓管理,严禁学生私自在外租房居住;及时报告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按规范程序组织和协调本校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在相关部门指导下,严密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

五、工作步骤

此次排查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实地摸底排查阶段(5月27日-5月31日)。主要对县第一完全中学的学生食堂、预设考场教室、学生宿舍、预设高考、中考服务各个功能室、学校围墙、门卫室配置情况及校园周边存在的相关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高考阶段:6月1日-6月9日;中考阶段:6月10日至6月19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长期)。各成员单位要以此次联合整治为契机,结合部门职责常态化抓好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巩固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新经验、新做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及周边环境状况,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全面安排部署,为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高考、中考期间各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办公机制,快速有效处理高考、中考期间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各部门要依据《双江自治县2022年高考、中考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采取部门联合整治的方法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排查,彻底摸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进行排除整改或上报处理。

(三)建立机制,联防联治。县教育体育局要主动分析和研究涉及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综合、重点或常规、明查或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校园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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