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5-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以及省、市税务局、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双江自治县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市税务局及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全年收入目标。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在算清经济税源帐、税收政策帐、增收措施帐,摸清组织收入底数的基础上,加强年度组织收入工作与财政预算安排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组织收入目标、分解组织收入任务;在组织收入过程中统筹各项组织收入工作举措,确保年度预算收入目标的实现。加强收入质量监控,预防和化解质量风险。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税收收入质量的动态监控;加强纵向、横向部门协同,强化责任落实及监督问责。

  (二)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税费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减税降费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按照减税降费政策要求,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高新技术和研发费加计扣除、定期定额户普惠性减税措施、税收协定减免税、再投资暂免征税等各项政策。做好减税降费纳税服务各项措施,开展减税降费服务宣传工作,部署指导全县开展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收集反馈纳税人办税诉求,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税难题。对接上级督察、检查部门,协调配合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对减税降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

  (三)依法依规加强税收监管。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强化税收监督管理。对虚开增值税发票、超范围核定企业(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清算等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和重大风险事项进行重点排查,分类实施、有效应对。

  (四)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健全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落实责任,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行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年度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税收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决策、推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2019年按季度开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分管领导定期召集部门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定期检查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全面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明确将税务的发展规划、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奖惩、年度财务预算、重大财务支出、项目建设、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批复、税收执法督察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并将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作了进一步细化。

  抓好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标准化流程的落实工作,积极推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风险指标体系、风险评估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等规定,将全局符合标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真正在科学、民主和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规范会议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局内召开的会议实施规范化管理,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构建新税收征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新的征管业务规范,实施征管事项清单管理,全面规范和统一的征管岗责、征管机制和征管流程,实现在事项清单内管事,在岗责规范内尽责,在流程标准内履职。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市税务局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链,认真落实省、市税务局关于“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基础清单及工作指引。按照省税务局部署实现平台与金税三期系统对接,实现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数字化归档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和明确审核责任。

  (三)统一行政处罚执行口径。坚持问题导向,在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础上,对行政处罚定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明确执行口径,保证税收执法的公正、公平和统一。

  (四)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认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管理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推进干部队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推行数字人事,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

  (五)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2.0的上线、推广工作,确保系统硬件保障到位,平台配置到位,应用部署到位,业务测试到位,实现发票信息化管理能力的提升。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向本级政府和司法、普法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依法治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和建议,并且社会满意度高。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体系,推进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应用。加强税收法规制度公开,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公开透明型、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

  (二)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加大对减税降费政策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行业领域税收管理问题的执法督察力度,揭示、防范和化解易发高发系统性执法风险。根据执法督察计划开展了相应的一系列规范行政执法督察行动,定期开展风险应对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督察,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错。

  (三)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推动各主责部门落实专项内控制度,协调开展对重点税种和重点行业的管理风险监控和分析,组织做好内控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自我评估等工作。用好内控监督平台,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以及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内控机制建设,推进税务应用软件内控功能内生化,推动做实事前预警、事中阻断。

  (四)严格执纪问责。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积极探索执法考核和评价机制,深化正向激励,严肃过错追究。一是监督行政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着重放在减免税的审批、重大案件的审理、发票的申请领购等环节。对审批范围、审批时间、审批程序进行监察,落实审批责任追究。二是监督行政执法中滥用权力问题,如违反程序、随意裁量、乱处罚、吃拿卡要等问题。三是监督行政不作为问题,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等问题。四是监督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包括部门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管理松懈、缺乏效率,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问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云税发〔2019〕110号)。同时,按要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意见建议簿,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反映问题。

  (二)加强复议应诉工作。成立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相应的办公室,制定双江自治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好各项行政复议的应对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听证会义务。落实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应诉通知制度、行政诉讼旁听制度、协调制度、应诉情况季度统计和通报制度等,全年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例。

  (三)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按照相关投诉管理制度所明确的投诉受理范围、岗责分工、办理流程及考核要求等规范投诉管理,全面实现投诉信息化管理,加强督办,促进各部门提升投诉管理的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依照法律办事,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应当公开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等逐项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监督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收行政处罚和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落实税收风险应对审核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019年,通过双江自治县政务网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县级行政执法的权责清单,权责清单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和其他等依法需要公开的内容。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相关事宜,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建设营造浓厚氛围。2019年积极带头开展联合县普法办、司法局等部门开展组织的各类法制宣传工作。包括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以案说责以案释法”违法典型案例图文巡展和“12.4”法制宣传周活动等等,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各种法律和条例,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浓浓的法治氛围。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一部手机办税费”上线推广工作的通知》等税收政策积极宣传、辅导、让相关政策落实的更加及时、准确,自觉遵行税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税务系统内外部执法环节进一步优化。2019年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纳税人咨询800多人次。

  (二)聘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局内公职律师为1人,另聘请云南聚盈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为法律顾问,聘用期一年,并且严格按照程序,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和相关法律服务方案等合同,统筹安排本县税务系统的法律咨询和服务,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对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税务保全措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提供法律咨询,防范法律风险,减少法律纠纷。

  (三)设立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暨法律顾问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公职律师暨法律顾问办公室明确和保障了具体承担的相关职责:包括协调、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务处理、重要合同协议等提供法律服务;协调、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信访、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协调、参与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税收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等等。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强化机构保障。加强部门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设立法制股作为专门法制机构,也将进一步吸收具备法律执业资格和法律专业的税务人员作为兼职税收法制员,尽快行文下发执行。保证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和人员结构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二)加强经费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所有部门预决算全部予以公开,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财政保障机制。

  (三)强化了学法制度保障。及时制定出台了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业务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税务人员的学法从制度上得到了保障,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养。2019年度,双江自治县税务局税务人员学法总计376640积分,折合人均学法积分6174.43分,远超规定的人均3000分的目标,领导班子按季开展集体学法活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完善领导保障机制。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全面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本单位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当地县委县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每年年初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普法制度保障。及时成立普法领导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工作,将税收法治及时普及,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十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二是制定出台全面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学法用法、执法督察等一系列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特别是行政执法公示及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积极推行清单式“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队伍的建设,确保法制审核人员符合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数量上的需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省税务系统的统一要求配置执法记录设备、统一执法环节、统一拍摄要求、统一录入系统、统一运维、统一管理和调用等。

  四是进一步梳理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争取在上级税务机关出台相关制度框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标准,努力使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

  五是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及县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开展各类普法工作。组织人员开展七五普法考试、12.4国家宪法日及法治宣传月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为七五普法完美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六是积极组织新录用人员税务执法资格考前培训、封闭训练及参考工作,确保2020年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进一步促进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培考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的落实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