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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潜水)


来源:   作者:双江县县政府   时间:2018-12-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基本编码:1100561000

实施编码: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分类

实施主体

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体育主管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权力

实施主体编码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性质

党政机关

服务对象

企业、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审批对象

企业、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通办范围

不通办

行使层级

县(市、区)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根据受理申请先后顺序实施审批

运行系统

县(市、区)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办结时限

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适用范围

云南省体育主管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经营性高危险体育项目(潜水)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审批内容

高危险体育项目(潜水)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有效期

5年

权限划分

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辖区范围内的潜水项目经营许可审批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材料】

◎  填报须知

1.申请材料按照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左侧装订。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全尺寸提供;

3.申报材料复印件应当清晰完整。

◎  形式标准

采用纸张方式

◎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份数

新办

延续

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示例样表

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

1

下载查看

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纸质

1

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书面材料(滑雪人员须知、滑雪行为与安全守则;治安保卫、安全救护、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与检查制度;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度;场所投保责任险情况等)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纸质

1

工商营业执照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申请文书名称】

云南省经营潜水项目申请书

【办理地点】

◎ XX县XX路XX号,XX体育局办公楼XXX窗口

◎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和第666号修正)第三十二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9号和第22号修正)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告第16号) ;《云南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体育局)。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

◎   业务描述
1.审查环节:申请人提交申请,经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制发《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或开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实地检查。
3.适用情形:高危项目依申请新设、延续、变更、补领以及注销。

◎   特别程序

 【审批证件】

◎  审批结果名称: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送达方式:领取送达,不能领取的邮寄送达

◎  送达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申请收费】

不收费

【申请人权利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的除外;
3.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2.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咨询途径

【监督方式】

◎  投诉电话

附件:云南省经营潜水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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