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现将双江自治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负责人:张加华
二、执法区域: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三、执法类别:司法行政
四、办公地址:双江自治县南勐河东路72号
五、监督电话:0883-7621695
六、邮编:677399
七、执法权限
查处双江自治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案件。
八、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双江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