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2023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函》(云污防字〔2023〕55号)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于2023年9月-10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其中,双江自治县开展方式为自查。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目标,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城市关于黑臭水体的问题和线索。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双江自治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有关情况和问题(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或县城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及散发令人不适气味各类水体的统称)。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0883-7621558(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0883-7621590(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举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结束,工作日上班时间。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