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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双政征预公告〔2023〕8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30 14:5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岔箐村牛栅栏点自燃式生活垃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邦丙乡岔箐村民委员会岩羊寨第一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0.2357公顷(3.5355亩)。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6日由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岔箐村牛栅栏点自燃式生活垃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附件:

岔箐村牛栅栏点自燃式生活垃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