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银保监分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转发关于继续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临银保监发[2022]1号)《关于同意双江自治县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双乡振指复〔2023〕25号)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下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双江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双江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通知(双乡振发〔2023〕10号)
类型:资金下达
文件金额:本次下达贴息资金135322.43元。其中:勐勐镇43891.21元、沙河乡6800.4元、勐库镇10740.46元、忙糯乡42931.5元、大文乡24392.08元、邦丙乡6566.78元。
资金预算年度:2023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83-7621703
全国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双江自治县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明细表(单位:元)
双江自治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