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婚姻登记质量,规范全县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以县级婚姻登记机关为主的整体布局。根据《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勐库镇等4个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批复》(双政复〔2022〕115号)精神,从2023年2月6日起,撤销我县勐库镇、大文乡、忙糯乡、邦丙乡婚姻登记机关职能,原辖区居民的婚姻登记事务由双江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承办。
登记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附一楼(沙河乡振兴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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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