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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拉祜语言翻译人员 保障少数民族被告人诉权


来源:双江县公众信息网 作者:zfb   时间:2017-05-23 04:3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提供拉祜语言翻译人员 保障少数民族被告人诉权



来源:双江县公众信息网 作者:zfb 时间:2017-05-23 04:3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近日,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被告人为拉祜族,不认识汉字也听不懂汉语普通话,无法正常行使各项诉讼权利。为确保诉讼程序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承办法官请示了院领导,经院领导批准,提供我院一名拉祜族翻译,承担翻译工作,参与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铁某无驾驶证件,其酒后驾驶摩托车(载一人:李某)沿双江自治县勐忙线由南向北行驶。当该车行驶至勐忙线K0 600M处时,因被告人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驶出路面后侧翻,发生了乘车人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铁某将摩托车移至现场道路西侧的路口内藏匿,将伤者李某带至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忙品村路口,后报“120”请求救护车前往忙品村路口救治李某。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损伤程度达重伤二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铁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该案从送达起诉书、开庭审理和宣判到送达执行材料,全程有翻译人员参与,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有了翻译人员的参与,法官、公诉人与被告人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确保了彼此的意思表示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对方,充分保证被告人能知晓和行使全部诉讼权利,顺利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宣判等庭审流程。法官当庭作出宣判后,翻译人员将判决的具体内容及上诉等相关权利用拉祜族语言翻译给被告人,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为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人员,解决了庭审语言交流的障碍,保障了少数民族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同时,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双江法院 李学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