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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双江自治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zfb   时间:2016-03-17 03: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我县出台《双江自治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zfb 时间:2016-03-17 03: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驻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和日常管理,发挥扶贫力量作用,我县出台《双江自治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了组织管理和队伍组成。县级部门(单位)的选派工作,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牵头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由每个贫困村整合包村帮扶单位派驻的驻村扶贫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以及派驻贫困村的乡(镇)干部组成。
二是明确了职能职责。负责中央、省、市、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和扶贫措施的落实,做好贫困户的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帮助村制定脱贫规划和产业发展计划,协同推进村党建工作,积极帮助农村各项技能培训,抓实危旧房改造工作。
三是明确了日常管理。完善考勤制度,工作队员实行考勤每月一报、逐级上报,驻村每年不得少于200天;县、乡每年组织数次工作队员业务培训。
四是明确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工作队员管理文件规定,自觉履行村规民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五是明确了考核和奖惩。年度考核工作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任用,对于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是明确了保障措施。县级派驻工作队员的按照驻村考勤实际,给予每天30元补助;县级派驻单位给予每位派驻人员安排不少于0.5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帮扶挂钩村。(县委办 张周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