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定价项目 |
定价内容 |
备注 |
1 |
供排水 |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
县属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
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由双方协商定价的除外 |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 |
不包括已经协商定价的水利工程和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 |
2 |
交通运输 |
道路客运 |
农村道路客运票价 |
由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县价格主管部门完成定价手续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
城市公交 |
城市公交汽车票价 |
城市出租车 |
城市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 |
3 |
教育收费 |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属地管理 |
4 |
养老服务 |
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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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障性住房和物业服务 |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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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符合先租后售规定的廉租住房及符合先租后售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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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物业服务及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由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县价格主管部门完成定价手续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
6 |
重要专业服务 |
县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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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除外 |
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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