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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标题 | 咨询孩子上学 |
发言人帐号 | 李女士 |
留言日期 | 2021-08-07 |
联系人姓名 | 李** |
手机 | 130****7890 |
固定电话 | 130******90 |
留言人Email | 1********1@qq.com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结婚后,女方不转户口到双江,请问对以后孩子上学有什么影响吗? |
回复人名称 |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08-10 |
回复内容 |
一、学前教育阶段: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高中阶段:根据《临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临招发〔2021〕1号)文件中《临沧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报名资格 :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4.本人户口在我市,或者已在我市公安机关办理并取得 居住证但户口尚未迁入的外来经商、务工等人员及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考生父(母)亲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可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随迁子女没有在我市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没有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的(考生父母正常工作调动除外),只能参加我市民办高中录取或者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不受户口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初级中学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综上所述:一是户口是否在双江县,孩子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都不受影响,只需按照学校招生方案的要求,持相关手续就可正常办理上学。二是孩子在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户口不在双江县,根据《临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临招发〔2021〕1号)文件中《临沧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联系人:陈学祥 联系电话:0883—7627812) 双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0日 |